为加快推进商贸流通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商贸流通企业诚实守信、规范经营意识,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商务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推动商务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商建函〔2023〕408号)、《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商贸流通企业信用评价指标》(GB/T 39450-2020)、《商贸流通企业商务诚信评价指标体系》(DB44/T 2165-2019),结合我市实际,我局拟制了《湛江市商贸流通企业商务信用等级评价实施方案(试行)》,同时,我局对《湛江市商贸流通企业商务信用等级评价实施方案(试行)》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认为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及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13日。
二、公众提交意见途径
如有相关意见及建议,请说明具体的理由和依据,并在征求意见时间内,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提出,并通过以下途径以传真、邮件、信函等方式反馈至湛江市商务局市场规划管理科。
传真:3620188
邮箱:zjswsck@163.com
电话:3620770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南方路31号
特此公告。
湛江市商务局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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