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黄埔区各街道、镇,区府属各单位:
现将《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建设省营商环境改革试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径向区营商环境改革局反映。
广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
2024年5月30日
广州开发区 广州市黄埔区建设
省营商环境改革试点行动方案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持续强化省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实验区示范引领,深入开展省营商环境改革试点建设,重点实施八大创新行动,一体推进创新试点城市建设与世行新评估体系对标提升工作,推动营商环境建设由产业全链条全要素向强链条强要素转变、由普惠型便捷化基础服务向精准化个性化增值服务转变、由流程化再造向数字化重塑转变、由政府主导向社会多元参与转变,努力为试点工作探路先行,全力打造“产业友好型、企业友好型、人才友好型”营商环境,为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一、产业能级强链提升行动
(一)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聚焦创新药、高端医疗器械等重点领域补链强链,落地实施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白名单”制度。强化布局芯片制造、设备零部件、核心材料、先进封测等关键领域。推动实现自动驾驶车辆行驶范围全域开放,开展氢燃料电池商用车示范运营。重点发展新型储能、光伏等细分领域,开拓“分布式光伏+储能”及“光储充”一体化示范应用。编制低空航线和起降点规划,积极推动低空飞行在制造业物流配送、高端商务等领域场景应用。
(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运用。全体系支持广州实验室成果转化,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国创中心牵头攻关产业“卡脖子”技术。推动新型研发机构“赛龙夺锦”及成果转化“大比武”,试点开展“经费包干制”。强化颠覆性技术创新支持。实施企业研发费用分等级分比例补助政策,推动链主企业联合上下游设立研发中心。探索科研成果“低门槛费+里程碑支付+收入提成”等方式。
(三)优化产业政策环境。完善“1+N”政策体系,按产业分类分批开展政策解读宣介,数字赋能政策精准推送、智能宣贯。探索采用“政策+细则+办事指南”同步出台、同步兑现模式,扩大免申即享、即申即享覆盖面。
(四)提升产业链服务实效。围绕链主企业建立重点产业链产品、服务供给和需求清单,搭建供需对接平台。不定期发布应用场景“机会清单”。区属国企围绕主责主业建立产业服务中心,为园区企业提供财税、法务等全链条增值服务。
(五)打造特色产业园区。编制特色产业园地图,打造“一街(镇)一特色”产业园区、一批特色产业标杆园区。制定特色产业高标准产业空间建设指引,根据不同产业发展所需建筑参数进行定制化建设。
二、产业要素优化配置行动
(六)强化空间保障。每年储备1000亩工业用地专项支持专精特新等优质存量企业。统筹扩容产业区块内工业用地规划指标,支持存量企业通过厂房加层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进一步做优“摩天工坊”等工业用地立体解决模式。探索产业链关联企业“联合拿地、联合建楼”。
(七)强化金融赋能。设立50亿元规模科技创新创业投资母基金。建立区内支撑国家核心科技发展的科创企业“白名单”,引导更多金融资源精准服务。制定产业链核心企业“白名单”,支持金融机构创新“整链授信”等模式。持续深化加大信贷风险补偿力度,扩大区普惠贷款补偿机制覆盖面。
(八)强化人才支撑。建设人才蓄水池,持续推进“10万大学生进黄埔”三年计划,实施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推进银政企合作创新开展人才授信信贷模式。支持企业开展技能生态链学徒制培训。鼓励区内企业主导开发新职业标准或职称评价标准,支持企业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并开展自主评审。构建覆盖高层次人才、技能人才、产业工人等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
(九)强化公共服务。推动实施全周期全链条企业供电服务模式,深化临电联办、信用办电等举措,优化用电高峰期电力负荷管理,创新“保险+服务”全方位保障生产用电。对特定项目用水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加强交通、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配套保障。加强夏港、联和、永和、云埔等工业集聚街(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园区配套。
三、数字营商强基赋能行动
(十)夯实数字基础设施。加快建设5G等数字新基建,推动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国家顶级节点(广州)扩容增能。建优建强中国智算中心、琶洲实验室(黄埔)等重点项目,大力吸引自然语言处理、知识图谱等算力算法企业落地。
(十一)推动数产融合发展。推行普惠性“上云、用数、赋智”服务,建设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鼓励大型工业企业、重点行业企业将软件业务剥离,成立独立法人。制定区数据要素改革行动方案,先行开展车城网数据资产化试点。
(十二)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建设“埔企通”一站式数字化企业服务平台,推进数字化营商环境建设进程。发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作用,在政务咨询、12345热线等领域率先开展大模型应用。推广应用电子证照、电子印章。
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行动
(十三)支持参与政府采购和招投标。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全面取消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鼓励招标人免除民营企业投标担保;区财政投资工程项目,招标人可结合工作实际规定一定比例的民营企业入围资格审查和评标环节。
(十四)推动降低经营成本。选取一批特色产业园作为试点,划定园区总建筑面积不低于20%作为工业限价房,按照不高于35元/平方米/月价格出租给中小微制造业企业。划定区属国企产业载体总建筑面积的20%作为产业保障房,制定产业保障房准入退出机制,按照不高于评估价70%的价格租赁给优质中小企业。
(十五)梯度培育优质中小企业。构建创新型企业梯次培育体系,实施上市苗圃培育工程。夯实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机制,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服务专员制度。
五、法治建设保驾护航行动
(十六)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实行公平竞争“三方联动”协同审查机制,建立公平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保障机制。承接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场监管局委托的经营者集中审查权限,加强反垄断审查。建立更加公平公正的工程建设招投标机制。
(十七)推进企业合规和风险防控。推行新入经营主体合规告知制度。健全区属国企合规管理体系。探索推进企业合规法治体检中心建设。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建立“合规云”立案监督数字模型,健全完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部门联动探索建立助力企业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和重大风险挑战安全防范机制。
(十八)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实施“综合查一次”,对信用等级高、涉及多部门检查的企业或新产业新业态中的重点企业原则上实行跨部门联合检查,在本年度内原则上不再单独进行同类检查。对平台经济、城市管理、生态环境等领域实施智慧监管,对新业态新模式企业实施执法“观察期”制度。
(十九)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加快实施专利导航工程,持续推进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建设。探索基于区块链的数据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加强数字经济知识产权保护。建设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推进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细化落地。
(二十)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推行“行政争议前置调解+人民法院司法确认”模式。完善“埔法善治e平台”,在重点产业领域设立专门非诉解纷模块。开展法治地图3.0“立案哨兵”行动,实现矛盾纠纷及时预警、提前介入。
六、开放合作深化拓展行动
(二十一)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强化黄埔综保区、知识城综保区南北联动、错位发展,探索发展保税研发、供应链物流与贸易融资等新功能新业态。积极推行“保税+跨境电商”监管模式。拓展“单一窗口”功能应用,深化“多查合一”改革。
(二十二)深化港澳规则衔接。扩展“琶洲码头—生物岛”、跨境港车快通等通关模式。与港澳开展科研用生物样品跨境使用合作监管。推动广州开发区医院入选“港澳药械通”指定医疗机构。推动与港澳在政务数据、信用建设等领域信息共享和规则互认。
(二十三)纵深推进中新合作。在现代产业、科技创新、知识产权等领域深化与新加坡合作。探索拓宽中新两国科研资金跨境流动渠道。探索中新生物医药创新型药械产品互联互通路径。
七、政务服务增值增效行动
(二十四)打造政府集成服务。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完善“不同意的上报一级”涉企事项审批流程。打造“政务服务直播间”。持续打造“埔税春风”税收服务品牌,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政策分析、财税效益评价、税收风险评估等服务,为新质生产力企业提供精细化、全流程“嵌入服务”。
(二十五)加快投资项目落地。建立项目筹建前期对接机制,制定产业项目筹建要素保障标准和投资界面清单,在项目招商阶段提前开展用地踏勘、启动要素保障等工作,推动“引进即筹建”。优化项目用地平整及配套道路立项建设工作机制,逐步拓展工程建设项目集中审批事项范围,迭代工业快批政策举措,推动项目“拿地即动工”。实施分期、分栋竣工联合验收;对完成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并承诺已满足消防验收条件的重点工业项目,可提前进行工艺设备安装调试、试投产,推动项目“竣工即投产”。
(二十六)便利准入准营退出。探索推广食品经营许可“一证多址”;为预制菜等新业态提供“定制化”审批服务;支持食品企业探索“研发+生产”一体化协同模式,实现“一址两用”。争取设立国家食品审评中心粤港澳大湾区分中心。推进“文旅体一证通”试点。推行简易注销,试行代位注销。
八、营商环境协同共建行动
(二十七)优化跨部门协同。建立促进经济发展协同机制,实现部门间企业生产经营数据和社保、注册资本变动等信息共享。推动企业服务从部门供给端转向企业需求端,实行按需调研、联合上门、集中解决。对跨行业跨部门难点堵点问题,建立统筹协调解决机制,实现一口受理、多方协同、限时办理、跟踪问效。
(二十八)深化多方合作共建。强化与各行业商协会等社会组织在行业研究、企业合规体系建设、产业链上下游供需对接等方面合作。用好营商环境观察员、产业顾问,设立营商环境观测点,开展企业满意度调查,举办营商环境日、企业家恳谈会等主题活动,拓展各类市场主体参与营商环境建设渠道。
(二十九)强化改革监督考核。健全营商环境监督考评机制,围绕市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营商环境改革试点任务落实、企业问题及诉求解决等方面,强化目标考核、过程考核和进度考核。加大容错纠错机制适用。
(三十)营造浓厚改革氛围。争取更多省级、市级行政职权下放,认真总结省营商环境改革试点经验做法,不断扩大“黄埔营商”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将营商环境宣传推介纳入全区宣传工作重点。做好专项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开展“干部作风大转变、营商环境大提升”专项行动。
附件:营商环境改革试点任务责任清单
附件
营商环境改革试点任务责任清单
主要任务 |
具体举措 |
牵头单位 |
一、产业能级强链提升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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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
1.生物技术产业聚焦创新药、高端医疗器械、体外诊断、医学检验等重点领域补链强链,落地实施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白名单”制度,联动开展实验室自建检测方法(LDT)试点建设。 |
区科技局、区投资促进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生物岛管委会 |
2.集成电路产业强化布局芯片制造、设备零部件、核心材料、先进封测等关键领域,重点发展电子气体、光掩模、光刻胶等高端电子化学品。 |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投资促进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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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智能网联与新能源汽车产业聚焦三电、智驾系统、高精度地图等产业化领域重点招商,推动实现自动驾驶车辆行驶范围全域开放,开展氢燃料电池商用车示范运营。 |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投资促进局、区发展改革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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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绿色能源产业重点发展新型储能、光伏等细分领域,开拓“分布式光伏+储能”及“光储充”一体化示范应用。 |
区发展改革局、黄埔供电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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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编制低空航线和起降点规划,力争2024年建成60个无人机起降点,积极推动低空飞行在制造业物流配送、高端商务、高空游览、社会治理、政务巡检等领域场景应用。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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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运用 |
6.建强用好“2+3+N”战略科技创新平台,全体系支持广州实验室成果转化,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国创中心牵头攻关产业“卡脖子”技术;依托航空轮胎大科学中心等,探索采用“科学装置+专业公司”模式,畅通协同创新体系;推动新型研发机构“赛龙夺锦”及成果转化“大比武”,试点开展“经费包干制”。 |
区科技局 |
7.组建颠覆性技术创新基金,发挥广州颠覆性技术创新中心作用,实施专用创新券、配套补贴前置等,支持颠覆性项目产业化。 |
区科技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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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规上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实施企业研发费用分等级分比例补助政策;支持链主企业联合国家实验室、科研机构等,组建以概念验证平台、共性技术平台为载体的创新联合体,推动链主企业联合上下游设立研发中心,推动完善产业链创新链交融互动的成果转化机制。 |
区科技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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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探索科研成果“低门槛费+里程碑支付+收入提成”、阶段性支付许可费等方式,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能。 |
区科技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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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优化产业政策环境 |
10.重点围绕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完善“1+N”政策体系。 |
区政研室、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区各产业政策制定部门 |
11.加强事前论证和事后评估,建立政策制定自查机制,提升产业政策的科学性、精准性。 |
区政研室、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区各产业政策制定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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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按产业分类分批开展政策解读宣介,推动政策宣贯进街镇、进园区、进企业。 |
区政研室、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区各产业政策制定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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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用好“政策北斗”惠企政策智能匹配平台、“靠埔答”惠企政策智能咨询平台,数字赋能政策精准推送、智能宣贯。 |
区政研室、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区各产业政策制定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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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探索采用“政策+细则+办事指南”同步出台、同步兑现模式,实现政策即出即享。 |
区政研室、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区各产业政策制定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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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优化提升“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功能,扩大免申即享、即申即享覆盖面。 |
区政研室、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区各产业政策制定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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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提升产业链服务实效 |
16.围绕链主企业建立重点产业链产品、服务供给和需求清单,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强化辖区企业内循环,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间产品适配、服务匹配,增强产业链韧性和粘合度。 |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区营商环境改革局、区贸促会、区工商联 |
17.常态化梳理智能制造、智慧城市、交通、政务、文旅、教育、医疗等领域市场需求,不定期发布应用场景“机会清单”,延伸拓展产业链发展空间。 |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区教育局、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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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区属国企围绕主责主业建立产业服务中心,为园区企业提供财税、法务、人力资源、创业辅导、投融资、政策申报、会展活动等全链条增值服务。 |
区国资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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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打造特色产业园区 |
19.谋划“三城一岛”战略空间布局,编制特色产业园地图,着力打造“千亩产业集聚区、百亩特色产业园”,力争2024年建成特色园区载体200万平方米以上。 |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企业筹建服务局 |
20.结合发展基础和赛道布局,打造“一街(镇)一特色”产业园区,增强街镇服务产业、服务园区能力。 |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各街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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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制定特色产业高标准产业空间建设指引,指导产业园区围绕支柱产业、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对载体空间的需求,根据不同产业发展所需建筑参数进行定制化建设。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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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推动特色产业园区在企业服务、运营管理、生态培育、信用建设和绿色智能等方面探索,打造一批特色产业标杆园区。 |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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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产业要素优化配置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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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强化空间保障 |
23.每年储备1000亩工业用地专项支持专精特新等优质存量企业,推动解决增资扩产用地难题。 |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区投资促进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局 |
24.统筹扩容产业区块内工业用地规划指标,支持存量企业通过厂房加层、厂区改造、内部土地整理、开发建设地下空间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区投资促进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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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进一步做优“摩天工坊”等工业用地立体解决模式,推动建设“工业上楼”“园区上楼”示范楼宇、园区。 |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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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探索产业链关联企业“联合拿地、联合建楼”,降低中小企业拿地成本,实现“一楼一产业,一楼一集群”。 |
区投资促进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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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强化金融赋能 |
27.设立50亿元规模科技创新创业投资母基金,通过“母基金+直投”,重点投向本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企业。 |
区国资局、区科技局 |
(七)强化金融赋能 |
28.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加快推进“科技金融特派员”和“科技金融工作站”试点扩面增效,引导银行机构、风险投资机构深入园区为科创企业提供就近金融服务。 |
区国资局、区科技局 |
29.强化广州科创金融服务基地、“开信融”平台、金融服务超市、首贷续贷中心等线上线下平台载体作用,进一步推动融资便利化。 |
区国资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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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建立区内支撑国家核心科技发展的科创企业“白名单”,引导更多金融资源精准服务硬科技、“卡脖子”科技创新。 |
区科技局、区国资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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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拓展供应链金融服务,制定产业链核心企业“白名单”,支持金融机构创新“整链授信”等模式,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信贷服务。 |
区国资局、区发展改革局、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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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持续深化加大信贷风险补偿力度,扩大区普惠贷款补偿机制覆盖面。 |
区国资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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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强化人才支撑 |
33.建设人才蓄水池,大力引进青年人才,持续推进“10万大学生进黄埔”三年计划,分类提供人才公寓、办公卡位、人才入户等各类人才服务。 |
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科技局、区教育局 |
34.实施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推进黄埔创新学院创新型人才培养,谋划筹设集成电路学院。 |
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科技局、区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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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强化人才支撑 |
35.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力争2024年新增国家级人才超15名、高层次人才100名。 |
区委组织部 |
36.择优认定扎根本区发展的高层次科技人才,赋予其人才推荐权。 |
区委组织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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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推进银政企合作创新开展人才授信信贷模式,做到“人才有价”。 |
区国资局、区委组织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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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鼓励校企合作培养人才,设立专项资金,与国内知名高校开展战略合作,为本区企业定向培养人才。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委组织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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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支持企业开展技能生态链学徒制培训,提升技能水平。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委组织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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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完善人才评价体系,推动企业自主评定“产业紧缺技能人才”。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委组织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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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鼓励区内企业主导开发新职业标准或职称评价标准,支持企业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并开展自主评审。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委组织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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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构建覆盖高层次人才、技能人才、产业工人等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推动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支持区属国有企业名下符合条件的物业纳入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优化人才住房建设管理制度,力争2024年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少于7300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不少于1025套。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委组织部、区国资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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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强化公共服务 |
43.推动实施全周期全链条企业供电服务模式,深化临电联办、信用办电等举措,优化用电高峰期电力负荷管理,创新“保险+服务”全方位保障生产用电。 |
区企业筹建服务局、黄埔供电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44.非市属供水服务范围的项目,施工(临时)用水、外线接入管径≤DN300且长度≤200米的永久用水,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 |
区水务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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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推动知识城片区污水处理设施扩容增量,满足新落户企业发展需求。 |
区水务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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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督促供热企业落实好天然气中长协,全力保障知识城、永和等片区供热(汽)稳定。 |
区发展改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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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加强交通、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配套保障,打通重点片区交通堵点,加强接驳轨道交通的运力保障;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实现知识城、科学城、海丝城三甲医院及综合性医疗资源全覆盖;扩大优质学位供给,优化积分入学、重点企业指标入学的分配机制,着力解决企业职工子女入学结构性矛盾。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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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加强夏港、联和、永和、云埔等工业集聚街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园区配套,提升人居环境和生活配套,推动产城融合。 |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商务局、区“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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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数字营商强基赋能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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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夯实数字基础设施 |
49.加快建设5G等数字新基建,推动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国家顶级节点(广州)扩容增能,力争2024年新建成5G基站980个、国家顶级节点(广州)接入二级节点数6个。 |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50.建优建强中国智算中心、琶洲实验室(黄埔)等重点项目,大力吸引自然语言处理、知识图谱、决策智能、算力芯片、大模型开发等算力算法企业落地,提升产业数字化的支撑能力。 |
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区投资促进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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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推动数产融合发展 |
51.推行普惠性“上云、用数、赋智”服务,建设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用好产业数字化转型专项政策,力争2024年推动100家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诊断,培育打造8家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项目,2个国家级特色型或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 |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52.鼓励大型工业企业、重点行业企业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将软件业务剥离,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化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 |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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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制定区数据要素改革行动方案,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先行开展车城网数据资产化试点,探索数据资产确权登记、评估入表、交易流通等综合改革,促进数据要素开放流动和开发利用。 |
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区财政局、区国资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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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加快数字政府建设 |
54.建设“埔企通”一站式数字化企业服务平台,统筹整合全区涉企服务入口,形成从招商引资、企业筹建到投产运营的全过程企业服务链条,加快实现各类政策、事项一站式服务、集约化办理,推进数字化营商环境建设进程。 |
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区营商环境改革局、区企业筹建服务局 |
55.发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作用,在政务咨询、12345热线等领域率先开展大模型应用。 |
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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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推广应用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实现高频电子证照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时自动调用,扩大电子印章在企业开办、合同签订、招标投标等领域应用。 |
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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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推动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探索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融合应用。 |
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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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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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支持参与政府采购和招投标 |
58.全面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法降低中小企业参与联合体投标和大企业分包的门槛,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确保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预留份额不低于预算总额的40%,非预留项目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价格优惠,全面取消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 |
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59.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鼓励招标人免除民营企业投标担保,招标人可在招标阶段要求总承包单位承诺中标后将拟分包的专业工程、劳务分包给优质民营企业;区财政投资工程项目,在确保公平公正前提下,招标人可结合工作实际规定一定比例的民营企业入围资格审查和评标环节。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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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推动降低经营成本 |
60.选取一批特色产业园作为试点,划定园区总建筑面积不低于20%作为工业限价房,按照不高于35元/平方米/月价格出租给中小微制造业企业。 |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61.划定区属国企产业载体总建筑面积的20%作为产业保障房,制定产业保障房准入退出机制,按照不高于评估价70%的价格租赁给优质中小企业。 |
区国资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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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按照“能免则免、能减则减”的原则,引导和鼓励行业商协会主动减免经营困难民营企业会费和其他收费项目,无偿提供法律援助、技术政策咨询等服务。 |
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营商环境改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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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梯度培育优质中小企业 |
63.构建创新型企业梯次培育体系,力争2024年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4500家、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突破3000家、认定瞪羚企业500家以上、培育独角兽企业5家以上。 |
区科技局 |
64.实施企业上市苗圃培育工程,力争2024年新增上市企业5家。 |
区国资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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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夯实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机制,健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服务专员制度,力争2024年新增创新型中小企业300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0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0家、制造业单项冠军5家。 |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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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法治建设保驾护航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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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
66.积极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实行公平竞争“三方联动”协同审查机制,持续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与做法,建立公平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保障机制,做到对外企、民企等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 |
区市场监管局 |
67.承接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场监管局委托的经营者集中审查权限,加强反垄断审查。 |
区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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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建立更加公平公正的工程建设招投标机制,完善评标定标规则,优化分类分级管理,强化招投标监督,预防遏制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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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推进企业合规和风险防控 |
69.推行新入经营主体合规告知制度。 |
区市场监管局 |
70.加快建立健全区属国企合规管理体系,全面设立区属国企合规委员会,配备首席合规官,切实提升合规风控能力。 |
区国资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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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探索推进企业合规法治体检中心建设。 |
区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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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依托产业园区公共法律服务站,为企业提供“订单式”法律服务,促进企业依法经营。 |
区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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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推进企业合规和风险防控 |
73.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建立“合规云”立案监督数字模型,健全完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探索构建适用于大中小微不同类型企业合规的多元化监督评估模式。 |
区检察院、区工商联、区国资局、区营商环境改革局 |
74.全面摸查区内重点企业、高科技企业和“走出去”企业存在的相关风险,部门联动探索建立助力企业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和重大风险挑战安全防范机制,帮助企业提升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 |
区委办、区委政法委、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发展改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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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
75.实施“综合查一次”,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方式,对信用等级高、涉及多部门检查的企业或新产业新业态中的重点企业原则上实行跨部门联合检查,对已接受联合检查的企业,除有投诉举报、上级交办、其他机关移送等案件线索或者重点领域治理部署等情形外,相关部门在本年度内原则上不再单独进行同类检查。 |
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分局 |
76.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感知、区块链等技术,对平台经济、城市管理、生态环境等领域实施智慧监管。 |
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水务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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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对新业态新模式企业实施执法“观察期”制度,优先采取教育提醒、劝导示范、警示告诫、行政提示等柔性执法方式。 |
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水务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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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 |
78.加快实施专利导航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工程,持续推进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建设,大力推动专利产业化。 |
区知识产权局 |
79.推动知识产权金融创新,探索基于区块链的数据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
区国资局、区知识产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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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出台数字经济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措施,完善电子商务、传统文化等新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加强数字经济、大数据、算力算法等新领域新业态的知识产权保护。 |
区知识产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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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围绕重点产业建设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保护工作站,建设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推进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细化落地。 |
区知识产权局、区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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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运营完善区知识产权数字化集成服务平台,用好知识产权保护专区,提供一站式知识产权公证存证服务。 |
区知识产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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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
83.发挥广州行政争议调解中心黄埔工作站作用,推行“行政争议前置调解+人民法院司法确认”模式。 |
区司法局 |
84.对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鼓励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依法设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 |
区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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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完善“埔法善治e平台”,在重点产业领域设立专门非诉解纷模块。 |
区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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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探索以市场化方式聘任特邀调解员,为各类诉讼主体提供高效率低成本解纷服务。 |
区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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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开展法治地图3.0“立案哨兵”行动,实现矛盾纠纷及时预警、提前介入,提升诉源治理质效。 |
区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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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开放合作深化拓展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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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 |
88.强化黄埔综保区、知识城综保区南北联动、错位发展,探索发展保税研发、供应链物流与贸易融资、跨境电商、保税检测、保税维修等新功能新业态,培育服务贸易新增长点。 |
穗港智造合作区管委会、区商务局、黄埔海关各驻区海关 |
89.积极推行“保税+跨境电商”监管模式,推动拓展线下体验、线上下单、快速交付的前店后仓新消费模式。 |
穗港智造合作区管委会、区商务局、黄埔海关各驻区海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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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拓展“单一窗口”功能应用,深化“多查合一”改革,推进新港二期扩大开放验收,优化口岸高效通关协调机制。 |
黄埔海关各驻区海关、区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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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深化港澳规则衔接 |
91.扩展“琶洲码头—生物岛”、跨境港车快通等通关模式,促进生产要素在大湾区互联互通。 |
海珠海关 |
92.创新通关监管模式,与港澳开展科研用生物样品跨境使用合作监管。 |
海珠海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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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开展“港澳药械通”,推动广州开发区医院入选指定医疗机构名单。 |
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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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推动与港澳在政务数据、信用建设、检测认证等领域信息共享和规则互认,便利港澳建筑专业人士、执业药师和护士等在区内执业。 |
区发展改革局、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卫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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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纵深推进中新合作 |
95.提升中新国际联合研究院、新加坡国立大学广州创新研究院等合作水平,在现代产业、科技创新、知识产权、金融、人才引育、绿色发展等领域深化与新加坡合作交流。 |
知识城合作事务办、区科技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国资局、区委组织部 |
96.探索拓宽中新两国科研资金跨境流动渠道。 |
区国资局、区科技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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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探索中新生物医药创新型药械产品互联互通路径,加强双方在临床试验、老龄护理、人力资源开发等领域交流合作,促进更多硬核产品、品牌、技术、服务“走进来”和“走出去”,提升生物医药产业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 |
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商务局、知识城合作事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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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政务服务增值增效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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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打造政府集成服务 |
98.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力争2024年累计上线“一件事”主题事项不少于120项。 |
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
99.完善“不同意的上报一级”涉企事项审批流程,切实解决企业办事“中梗阻”难题。 |
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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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依托政务微信视频号,打造“政务服务直播间”,为企业提供“点单式”政务服务。 |
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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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全面落实科创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持续打造“埔税春风”税收服务品牌,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政策分析、财税效益评价、税收风险评估等服务,为新质生产力企业提供精细化、全流程“嵌入服务”。 |
区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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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加快投资项目落地 |
102.深化攻坚冲刺重点产业项目落地实施工作专班机制,加速解决企业筹建过程中的重大疑难问题。 |
区企业筹建服务局 |
103.建立项目筹建前期对接机制,制定产业项目筹建要素保障标准和投资界面清单,在项目招商阶段提前开展用地踏勘、启动要素保障等工作,推动“引进即筹建”。 |
区企业筹建服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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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优化项目用地平整及配套道路立项建设工作机制,提升项目要素配套保障水平;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改革试点,逐步拓展工程建设项目集中审批事项范围,迭代工业快批政策举措,推动项目“拿地即动工”。 |
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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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在确保安全合规的前提下,实施分期、分栋竣工联合验收;对完成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并承诺已满足消防验收条件的重点工业项目,可提前进行工艺设备安装调试、试投产,推动项目“竣工即投产”。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知识城合作事务办、区企业筹建服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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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便利准入准营退出 |
106.优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批,在单位饭堂、集体用餐配送企业、餐饮管理企业等领域,探索推广食品经营许可“一证多址”;为预制菜等新业态量身定制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方案,提供“定制化”审批服务;支持食品企业探索“研发+生产”一体化协同模式,实现“一址两用”。 |
区市场监管局 |
(二十六)便利准入准营退出 |
107.争取设立国家食品审评中心粤港澳大湾区分中心,推动机制对接、专家审评体系下沉,加快特殊食品审评审批速度。 |
区市场监管局 |
108.推进“文旅体一证通”试点,整合文化旅游体育行业相关经营许可审批事项,进行统一的可行性事前服务,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材料等,实现快速准营。 |
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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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推行简易注销,试行代位注销,便利市场主体退出。 |
区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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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营商环境协同共建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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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优化跨部门协同 |
110.建立促进经济发展协同机制,加强产业部门、招商部门、街镇与人社、市场、税务等部门联动,实现对企业生产经营数据和社保、注册资本变动等信息共享,做好全生命周期的跟踪服务。 |
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投资促进局、区科技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企业筹建服务局、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区税务局、各街镇 |
111.推动企业服务从部门供给端转向企业需求端,定期收集企业诉求,分类汇总形成问题、诉求清单,实行按需调研、联合上门、集中解决,做到有求必应、无事不扰。 |
区营商环境改革局、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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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对跨行业跨部门难点堵点问题,建立统筹协调解决机制,实现一口受理、多方协同、限时办理、跟踪问效。 |
区营商环境改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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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深化多方合作共建 |
113.发挥各行业商协会等社会组织在企业、行业、产业等领域专业服务优势,强化与其在行业研究、企业合规体系建设、产业链上下游供需对接等方面合作。 |
区营商环境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区工商联、区贸促会 |
114.用好营商环境观察员、产业顾问,设立营商环境观测点,开展企业满意度调查,举办营商环境日、企业家恳谈会等主题活动,拓展各类市场主体参与营商环境建设渠道,构建“亲不逾矩、清不远疏、有为有畏”的政商关系。 |
区营商环境改革局、区工商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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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发挥政企沟通服务中心作用,推动党委、政府、社会组织与企业交流沟通,构建互信互补的协同共建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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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强化改革监督考核 |
116.健全营商环境监督考评机制,围绕市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营商环境改革试点任务落实、企业问题及诉求解决等方面,强化目标考核、过程考核和进度考核,必要时与纪检监察部门联动,对重点领域、重点事项开展明察暗访,以考促改、以改促优。 |
区营商环境改革局、区纪委监委 |
117.加大容错纠错机制的适用,鼓励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创新和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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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营造浓厚改革氛围 |
118.争取更多省级、市级行政职权下放,认真总结省营商环境改革试点经验做法,不断扩大“黄埔营商”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 |
区营商环境改革局、区委办、区委宣传部、区委党校 |
119.将营商环境宣传推介纳入全区宣传工作重点,以广州开发区建区40周年为契机,充分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定期开展政策解读、改革成效、典型案例等营商环境系列主题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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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做好专项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开展“干部作风大转变、营商环境大提升”专项行动,加强干部队伍优化营商环境宣贯培训,厚植“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处处优化营商环境”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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