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珠海市电子商务产业园和直播电子商务产业园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珠商〔2023〕8 号)要求,经企业申报、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评审、市商务局集体审议,我局已完成2024年珠海市电子商务产业园和直播电子商务产业园评审认定工作,现将拟认定名单(详见附件)从即日起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附件:2024年珠海市电子商务产业园和直播电子商务产业园拟认定名单
珠海市商务局
2024年6月4日
(联系人:周江南,2605642)
原文链接: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