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展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榕政办〔2019〕118号)、《关于印发申报展会发展专项资金的流程及所需提交材料的通知》(榕商务会展〔2020〕6号)、《关于支持举办会展活动若干措施的通知》(榕政办〔2021〕127号)等规定,现将“2023中国(福州)工业博览会”等3场活动申请资金的情况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到我局。
1.2023中国(福州)工业博览会。由中国机械工业金属切削刀具技术协会、讯通展览公司、广东讯展会议展览有限公司、广东亚联展览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婓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主办,广东讯展会议展览有限公司、广东亚联展览股份有限公司承办的2023中国(福州)工业博览会,于2023年3月9日至3月11日在福州海峡国际会展中心举办。经专家现场评审、审计等结果显示,展览面积30,748平方米。
根据《关于支持举办会展活动的若干措施》(榕政办〔2021〕127号)“新创办的2万平方米以上的国家级展会,补助标准从原每平方米60元提高到每平方米100元”规定,即30,748.00*100=3,074,800.00元, 资助金额为3,074,800.00元。
2.第二十届中国·海峡创新项目成果交易会。由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发明协会、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主办,福建省六一八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承办的第二十届中国·海峡创新项目成果交易会,于2022年6月18日至6月20日在福州市海峡国际会展中心举办。经专家现场评审、审计等结果显示,展览面积37,300平方米。
(1)根据《福州市展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榕政办〔2019〕118号)相关规定,资助资金1,119,000.00元(37,300平方米*30元/平方米=1,119,000.00元)。
(2)根据《关于支持举办会展活动的若干措施》(榕政办〔2021〕127号),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举办且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资金补助条件的展会,给予展会主(承)办方每平方米5元的防疫资助, 单个展会防疫资助不超过20万元(据实核拨),即37,300平方米*5元/平方米=186,500.00元,实际防疫支出 231,175.77元,资助金额为186,500.00元。
(3)根据《关于支持举办会展活动的若干措施》(榕政办〔2021〕127号),对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举办的规模以上(3万平方米及以上)展会,每场给予展会主(承)办方20万元的政务勤务保障资助,本次展会际展览面积37,300平方米,资助金额为200,000元。
上述合计补助金额为1,505,500.00元。
3.中国(福建)乡村振兴博览会。由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促进会主办,福建省六一八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电视综合频道中心承办的中国(福建)乡村振兴博览会,已于2022年6月18日至6月20日在福州海峡国际会展中心举办。经专家现场评审、审计等结果显示,展览面积10,500.00平方米。
(1)根据《福州市展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榕政办〔2019〕118号)相关规定,展览资助标准:每平方米资助30元,即10,500平方米*30元/平方米=315,000.00元。
(2)根据《关于支持举办会展活动的若干措施》(榕政办〔2021〕127号),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举办且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资金补助条件的展会,给予展会主(承)办方每平方米5元的防疫资助, 单个展会防疫资助不超过20万元(据实核拨),即10,500平方米*5元/平方米=52,500.00元,实际防疫支出50,000.00元,资助金额为50,000.00元。
上述合计补助金额为365,000.00元。
本公示涉及的3场会展活动补助金额合计4,945,300.00元。
公示期:七天。
联系人:苏伟森。
电话:0591-85525731 传真:0591-83295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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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商务局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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