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工业设计发展)项目入库的通知》、《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粤府〔2023〕34号)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粤财工〔2024〕17号)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5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工业设计发展)项目入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支持方向
本次项目入库分为支持工业设计载体创新建设(研究院项目、设计机构项目)、支持设计成果产业化(设计服务项目、产业对接项目)等2个方向,项目于2021年1月1日以后开始实施,已完成并取得显著成效或有具体的实施方案,通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的审核评价。详见附件2、3申报指引。
对已获得省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申报。同一申报主体同一年度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二、工作程序和要求
请各县(市、区)抓紧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应为在广东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机构、院校、协会等),严格按照省工信厅通知及申报指引做好入库申报,对入库项目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并配合做好对入库项目的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审计等。
项目入库通过纸质和网上同步进行,请申报单位于6月10日前登录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数字工信平台(网址:http://210.76.82.21/ywtb-gzc/cms/index,技术支持电话:裴船宝13609085751)提交项目申请资料,报送项目入库情况表、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逾期将不再受理。
请各县(市、区)于6月12日前将入库申请材料(双面打印封装,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及骑缝章,纸质版一式5份,可编辑电子版1份)、项目入库情况表、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的推荐函报我局(产业规划与政策科)。
对评审通过的项目将按照50%比例进行现场抽查审核,重点对发票是否重复使用、实施方案真实性等进行审核把关,提高资金分配合理性。
所有项目实行竞争性评审遴选,入库项目不等同于最终省财政资金给予支持的项目。
附件:
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工业设计发展)项目入库的通知.pdf
2,申报指引(支持载体建设).doc
3.申报指引(支持设计产业化).doc
4.项目入库情况表.xls
5.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5月14日
(联系人:黄晓燕,联系电话:3367875)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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