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东城区“戏剧之城”建设发展,形成具有国际影响力与辐射力的戏剧中心,根据《东城文化艺术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东城区文化和旅游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4年东城文化艺术基金支持项目,本年度重点支持戏剧舞台艺术类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征集时间
2024年5月31日—2024年6月20日。
二、扶持方向、内容及标准
(一)东城原创剧目
1.扶持内容
对创作主题内容突出、艺术特色鲜明的东城原创剧目进行扶持。剧目内容健康、主题鲜明、情节完整、人物丰满、故事典型,展现在地风土人情,突出在地文化特色,且截至公告发布之日,未有过公开演出的原创作品。
2.扶持标准
2024年12月31日前在东城区有演出计划,经评审通过后给予资金扶持,每个项目扶持金额不超过20万元。资金分两笔进行扶持,对已完成剧目创作且已与剧场签订协议的项目拨付扶持金额的50%,完成首轮演出并结项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扶持金额。
(二)品牌演艺活动
1.扶持内容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辖区内各演艺院团及企业自发组织,在东城区开展的对东城“戏剧之城”建设有推动作用,具有较高审美价值和艺术品位的演出季、艺术节等品牌演艺活动进行扶持。
2.扶持标准
经评审通过且完成项目结项验收后给予资金扶持,每个项目扶持金额不超过10万元。
(三)艺术普及交流项目
1.扶持内容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在东城区举办符合大众传播规律,具有较高的参与性和互动性,体现较强的艺术专业性和良好社会影响力的戏剧普及交流项目。
2.扶持标准
经评审通过且完成项目结项验收后给予资金扶持,每个项目扶持金额不超过10万元。
(四)特色演艺项目
1.扶持内容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东城区各演艺院团及企业在东城区街区、景区、商圈、产业园区、艺术空间、会馆、地标建筑内展示文商旅深度融合,体现新场景、新业态的特色演艺项目进行扶持。
2.扶持标准
(1)对辖区内已授牌演艺新空间持续开展特色演艺项目的,经评审通过后给予资金扶持,每个项目扶持金额不超过10万元;
(2)对辖区内各演艺院团及企业自发在东城区内开展特色演艺项目,经评审通过后给予资金扶持,每个项目扶持金额不超过5万元。
(五)艺术人才培养
1.扶持内容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文艺领军人才以及青年艺术人才进行扶持。
2.扶持标准
项目培训及成果展示应在东城区开展,项目应和一般的学历教育、社会艺术培训以及内部岗位培训有本质区别,经评审通过验收后给予资金扶持,扶持金额不超过5万元。
三、申报主体相关说明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东城区注册、纳税的从事文化、演艺等相关工作的机构;
(二)项目投资主体明确,已落实自筹资金;
(三)对申报项目依法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并且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
(四)如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申报单位联合申报,须确定承担主要法律义务或投资比例最大的项目单位作为项目申报主体(项目申报主体为后续扶持资金的获得单位),合作单位应出具同意其作为申报主体的证明。
四、申报材料
(一)《2024年东城文化艺术基金项目申请报告》(详见附件1);
(二)《2024年东城文化艺术基金申报承诺书》(详见附件2)。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资金不予支持
(一)申报项目内容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危害社会公德、背离民族优秀文化传统、违反公序良俗;
(二)编报虚假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资料,套取财政资金;
(三)虚假承诺;
(四)受到相关部门重大行政处罚;
(五)存在知识产权方面的重大法律纠纷;
(六)影响该单位正常经营活动的其他事项;
(七)其他违反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
(八)经评审其他不予支持的情形。
六、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单位需在北京市东城区文化和旅游局官方网站或北京东城文旅、戏剧东城官方微信公众号下载相关申报材料;
(二)所有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套,电子版一套)于2024年6月20日前报送至第三方机构(北京市朝阳区华腾世纪总部公园F座7层投资北京),逾期不受理;
(三)提交资料受理时间: 工作日 09:00-17:30
(四)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单位和申请人应提交纸质材料一套及电子版材料一套,纸质材料与电子版材料内容必须严格一致,如发生不一致情况,以纸质材料为准;
2.申报材料应规范制作,按照申报资料提交要求顺序排列,申报单位加盖公章与骑缝章,申报材料需采用A4规格胶订;
3.电子版格式为word、excel可编辑版本,盖章后pdf扫描件,以及所申报扶持内容要求提交的申报资料照片或扫描件,需携带U盘现场拷贝提交。
(五)联系方式
张老师:13811238537
王老师:18612317729
座机:010-67091096
七、申报纪律要求
申报单位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须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责任。对于伪造合同、提供虚假材料等弄虚作假的单位,取消其申报资格。
附件:1.《2024年东城文化艺术基金项目申请报告》
2.《2024年东城文化艺术基金申报承诺书》
东城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5月31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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