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促进经济巩固向好、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一批)的通知》和《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项目建设及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附件1)文件精神,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项目建设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围绕省“十强”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聚焦省十一条标志性产业链和我市重点产业链,支持建设一批深化产教融合、促进企校合作、推动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项目(以下简称“公共实训项目”),加快培养适应新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要求的高技术高技能人才,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申报单位需满足以下条件:
1.在青岛市内依法诚信生产经营的企业以及具有技能人才培养职责和能力的各类学校和科研院所均可申报。
2.设有负责实训工作的管理机构。
3.具有满足实训需求的各项管理制度。
4.具备满足实训需求的实训指导师队伍。
5.拥有完全可控的实训场地。
6.实训设备贴近企业生产实际,具有生产型实训功能,体现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要求。
7.有完善可行的经费保障方案,确保日常运行必需的设施改造、设备折旧、实训耗材、人员工资等刚性支出。
8.践行产教融合理念,加强企校合作,签有相应的实训合作协议,积极开展对外技能人才培养。
9.自上年度至申报时,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
10.申报企业需符合“绿色门槛”制度要求。
(二)公共实训项目需满足以下条件:
1.围绕省“十强”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聚焦省十一条标志性产业链和我市重点产业链,服务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型工业化建设、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对高技能人才的需要。
2.实训体系架构科学、合理,课程内容前沿实用。以场景式、生产性、数字化为主要实训方式,实训项目与产业需求对接、实训内容与岗位标准对接、实训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
3.申报成功一年内,在场地建设、实训设备购置与维修、实训耗材补充、学员食宿、师资聘用等项目建设运营方面的费用不低于奖补金额。
4.申报成功一年内,以企业为依托的公共实训项目年实训能力不低于300人,其中对外提供实训服务能力不低于100人;科研院所参照企业执行;以院校为依托的公共实训项目年实训能力不低于1000人,其中对外提供实训能力不低于300人。
5.充分发挥技能人才培养平台作用,积极参与各级工信部门组织的技能人才对接交流、技能竞赛等有关活动。
三、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按要求编写《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基地申报书》(附件2),填写《省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3),签字盖章后报送(1份纸质版)。其中,企业、中专类学校报送区市工信部门,其他院校类及科研院所直接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申报单位还须通过智慧工信综合服务平台申报,登录网址:http://zhpt.gxt.shandong.gov.cn/#/homeIndex,点击业务办理-项目遴选(评优)系统-法人登录(未注册需先注册),登录后,左侧栏依次选择:单位信息(完善后提交)-项目申报-项目库,选择2024年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项目,填报有关信息后提交。
2.各区市工信部门和直报单位要审核申报单位有无安全、质量事故,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及符合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要求,对申报材料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把关,出具推荐报告并说明审核把关情况,于6月7日前通过金宏网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企业服务处。逾期不予受理。
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组织专家按照申报条件和要求,择优向省厅推荐。
四、有关要求
1.省级(含)以上高等院校由省教育厅推荐,省级技工院校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推荐。
2.实训项目名称应当突出实训主题,不带山东、山东省、企业或学校名称等字样,示例如:**行业智能制造公共实训项目。
3.2021年获评的培育类公共实训基地在2022年、2023年未再申报或申报未再认定的可以原项目名称继续申报,不占主管单位推荐名额。申报单位不得重复申报。
联系人:张熹炜 电话:85912665。
账号登录注册技术支持(省):石传建 13075376161。
项目申报填写技术支持(省):文旋旋 15692370361。
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5月31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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