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省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相关规定,现将《关于支持卓越工程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6月1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至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人事处。
公示时间:2024年6月4日-2024年6月10日
联系人:马庙晗,联系电话:0571-87054843。
邮箱:mamiaohan@isom.org.cn
附件:关于支持卓越工程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征求意见稿)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4年6月3日
附件
关于支持卓越工程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浙江省关于卓越工程师队伍建设相关部署,发挥我省卓越工程师培育先行优势,围绕“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315”科技创新体系和新质生产力等发展需求,加快卓越工程师实践培养、能力评价和使用激励一体推进、政策贯通,现在人才评价、平台建设、合作交流等方面推出以下政策措施。
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卓越工程师(以下简称“工信领域卓越工程师”),是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可的卓越工程师,包括领军级、栋梁级、菁英级三个等级。浙江省卓越工程师(以下简称“省级卓越工程师”),是我省经信领域重点打造的高精尖产业人才队伍,包括领军人才和青年人才两个等级。本文中“卓越工程师”指工信领域卓越工程师和省级卓越工程师。
一、贯通人才评价体系
(一)将工信领域卓越工程师与省级认定体系融合接轨
综合考虑人才基本条件、能力水平等因素,将工信领域卓越工程师与省级卓越工程师认定体系融合接轨。在省级人才计划框架下,工信领域卓越工程师领军级可直接认定为省级卓越工程师领军人才,栋梁级可优先认定为省级卓越工程师领军人才,菁英级可优先认定为省级卓越工程师青年人才。省级卓越工程师中企业人才占比达到80%以上。(省经信厅、省委人才办,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将卓越工程师纳入地方高层次人才目录
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先行试点,将卓越工程师纳入地方高层次人才目录,强化目录牵引和政策保障。全面激活用人主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支持卓越工程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体作用,探索试点地区向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授权高层次人才名额,用于卓越工程师激励保障。鼓励其他设区市和县(市、区)将卓越工程师纳入本级高层次人才目录,推动卓越工程师省市县政策协同,形成可推广的经验做法。(省委人才办、省经信厅,分别按照职责相应分工)
(三)推进卓越工程师评价与职称评审接轨
将卓越工程师评价与我省工信领域工程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接轨,工信领域卓越工程师领军级、栋梁级与省级卓越工程师领军人才可直接参评正高级工程师;工信领域卓越工程师菁英级与省级卓越工程师青年人才可直接参评高级工程师。(省人力社保厅、省经信厅)
二、加大平台支持力度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支持卓越工程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四)统筹支持国家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建设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支持卓越工程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支持国家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数字技术领域)(以下简称“国家基地”)建设,国家基地所在地区做好财政资金、土地等关键要素保障。统筹做好省内卓越工程师调训计划安排,鼓励各地和卓越工程师所在企业在培训经费、生源推荐等方面提供支持。鼓励各设区市和县(市、区)结合当地产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支持卓越工程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业优势和工程师培养需求,加强与国家基地合作,推动各类优质产业资源向基地集聚。(省经信厅、省委人才办、省人力社保厅,国家基地所在地区)
(五)加强省级平台建设和协同联动
深化建设一批浙江省级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以下简称“省级基地”)、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等平台,强化对国家基地的协同联动,广泛开展教学资源合作对接、师资队伍建设、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支持卓越工程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政策措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支持卓越工程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施(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实践场景遴选、生源推送等工作,促进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对平台所在企业加强支持。(省经信厅、省人力社保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六)加强对卓越工程师所在企业支持力度
强化“企业+卓越工程师”双向发展政策支持,支持各地结合人才密度将卓越工程师纳入“亩均论英雄”评价体系,及时总结经验,加快试点扩面。在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支持卓越工程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定中,给予卓越工程师所在企业重点支持。将卓越工程师作为雄鹰企业、“链主”企业、企业科技研发机构评定等的重要参考,纳入首台(套)评价体系。(省经信厅)
(七)支持卓越工程师承担产业攻关和科研项目
结合全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点学科建设等重大任务需求,支持卓越工程师申请揭榜挂帅。加强与发改、科技等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支持卓越工程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部门协同,支持卓越工程师承担国家和省级重大工程项目、重大科研项目、国际交流和合作项目等。将卓越工程师等人才参与情况,作为省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的评价指标之一。(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三、加强合作交流和作用发挥
(八)促进卓越工程师合作交流
依托国家基地、省级基地、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等平台,深化工程师互学互鉴、协同攻关,积极推荐卓越工程师到国际、国内组织任职。推进工程师国际互认,提升卓越工程师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支持卓越工程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队伍职业化、国际化水平,加强与海外工程师组织交流合作。搭建工程师合作平台,举办丰富多样的交流活动,加强发达地区与山区海岛县工程师交流合作,共享实践基地建设、实践培养和能力评价的典型经验。(省经信厅、省人力社保厅、省科协、省总工会)
(九)加强卓越工程师作用发挥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支持卓越工程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将卓越工程师纳入省经信领域专家库,推动卓越工程师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支持卓越工程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参与职称评审、项目评价、课题咨询等。发挥卓越工程师工程技术攻关带头作用,鼓励各地在项目实施、企业服务、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支持卓越工程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校企合作等工作中使用和培养卓越工程师。鼓励卓越工程师担任院校产业导师等工作,确保人才留住用好。推荐卓越工程师作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人选,鼓励积极献言献策。(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发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支持卓越工程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政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支持卓越工程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策措施(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展改革委)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支持卓越工程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十)加强卓越工程师文化宣传推广
加强卓越工程师宣传,弘扬工程师文化和工匠精神。选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支持卓越工程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树一批卓越工程师典型人物,组织推荐卓越工程师参评国家卓越工程师奖、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五四青年奖章等,营造崇尚工程师、尊重工程人才的良好氛围。(省经信厅、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委人才办、省人力社保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支持卓越工程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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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支持卓越工程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厅、省总工会、省科协)
请省级有关部门及各地经信部门高度重视、加强配合、整合资源,做好卓越工程师政策支持各项工作,共同营造有利于卓越工程师培育成长、作用发挥的良好环境,充分发挥卓越工程师在推进我省高质量发展和新型工业化中的重要作用。
附件
卓越工程师评价接轨体系对照表
工信领域卓越工程师体系 |
省级卓越工程师 人才认定体系 |
地方人才目录 |
职称对照体系 |
领军级 |
认定为浙江省卓越工程师领军人才 |
支持将卓越工程师纳入地方高层次人才目录 |
直接参评正高级工程师 |
栋梁级 |
优先认定为浙江省卓越工程师领军人才 |
直接参评正高级工程师 |
|
菁英级 |
优先认定为浙江省卓越工程师青年人才 |
直接参评高级工程师 |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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