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全面实施预算管理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预算部门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的通知》(湘财绩〔2024〕1号)文件要求,我厅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对2023年度湖南省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专项概况
湖南省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专项资金是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依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湖南省先进制造业促进条例》《湖南省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若干财政支持政策》《湖南省财政支持企业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等有关规定,专项用于支持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建设相关重点项目和重要工作的资金。
(二)资金支持范围
湖南省2023年度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包括:
1、重点产业项目。主要支持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制造业延链补链、新经济新业态等制造业领域的重点项目。
2、工业转型升级项目。主要支持推动工业转型升级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3、奖励类项目。主要支持省委、省政府决定的奖励类事项,有关政策文件明确规定通过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专项资金支持的奖励类事项,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奖励类事项。
4、省委、省政府确定需要支持的其他重大项目和重大事项。
二、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专项资金组织管理
依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印发〈湖南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企〔2021〕11号),项目申报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关于做好2023年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为基准,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无偿补助、贷款贴息及奖励等,并由省工信厅会同省财政厅共同完成项目评审、资金分配、项目公示、资金下达等流程。
(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湖南省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专项资金预算总额为195,440万元(含负指标760万元),其中切块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15,000万元、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支持事项48,770万元、重点产业补助类项目36,773万元、转型升级补助类项目19,587万元、落实奖励政策等70,750万元、其他切块资金4,560万元。
(三)专项资金下达情况
纳入本次绩效评价范围的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专项资金实际为190,880万元,不包含其他切块资金4,560万元。专项资金下达情况如下:
序号 |
指标文 |
文号 |
纳入本次评价范围内的金额(万元) |
下达时间 |
1 |
关于预拨郴州市产业发展资金的通知 |
湘财企指〔2023〕24号 |
9000 |
2023年5月23日 |
2 |
关于下达省级出资参与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资金的通知 |
湘财企指〔2023〕26号 |
10000 |
2023年5月26日 |
3 |
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支持事项中参股省级先进制造业母基金 |
|
14918 |
|
4 |
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湖南省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专项资金(重大议定事项补助)的通知 |
湘财企指〔2023〕17号 |
5100 |
2023年5月26日 |
5 |
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湖南省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专项资金(重大议定事项和奖励类项目)的通知 |
湘财企指〔2023〕32号 |
13593 |
2023年7月11日 |
6 |
关于下达2023年第三批湖南省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专项资金(重大议定事项和奖励类项目)的通知 |
湘财企指〔2023〕41号 |
9842 |
2023年8月25日 |
7 |
关于下达2023年第四批湖南省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专项资金(奖励类项目和补助类项目)的通知 |
湘财企指〔2023〕56号 |
80096 |
2023年9月28日 |
8 |
关于下达2023年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
湘财企指〔2023〕55号 |
12990 |
2023年9月28日 |
9 |
关于下达2023年第五批湖南省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专项资金(重点产业项目)的通知 |
湘财企指〔2023〕58号 |
35341 |
2023年9月28日 |
合计 |
|
190880 |
|
(四)项目整体情况
1、纳入本次评价范围的项目情况
纳入本次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专项资金评价范围的项目共计1926个,资金总额190,880万元。截止2024年5月10日,市县财政部门收到省财政下达专项资金共计190,88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项目单位收到市县财政拨付专项资金共计189,053万元,资金到位率99.04%。项目拨付到位资金中已支出金额180,285.31万元,资金执行率95.36%。
2、现场评价项目情况
(1)现场评价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本次现场评价共计抽取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专项资金支持项目582个,占评价项目总数的30.22%;资金总额80,308万元,占评价项目资金总额的42.07%。截止2024年5月10日,市县财政部门收到省财政下达专项资金共计80,308万元,资金到位率100%;项目单位收到市县财政拨付专项资金共计79,438万元,资金到位率98.92%。截止评价日,现场评价项目拨付到位资金中已支出金额72,627.21万元,资金执行率91.43%。(详见附件1)
(2)现场评价项目资金支出情况
截止评价日,现场评价项目拨付到位资金中已支出金额72,627.21万元,资金执行率91.43%。其中设备投资支出41,389.39 万元,资金占比56.99%;厂房建设支出2,614.26万元,资金占比3.60%;研发支出5,337.17万元,资金占比7.35%;原材料支出4,133.53万元,资金占比5.69%;服务支出12,112.97万元,资金占比16.68%;租赁支出553.88万元,资金占比0.77%;劳务支出1,012.17万元,资金占比1.39%;其他支出5,473.84万元,资金占比7.54%。
三、绩效评价实施
(一)明确评价内容
1、评价对象。2023年度省级预算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专项资金190,880万元,不包含其他切块资金4,560万元。
2、评价内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主要包括市县是否及时拨付资金、项目单位承诺的相关配套资金是否按时到位;资金使用单位财务制度是否健全、会计核算是否规范、资金管理是否严格,是否按计划使用资金,是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投资和建设任务,有无资金缺口或结余,有无浪费行为,有无挤占挪用或套取资金等现象。年度目标完成情况。主要包括:项目立项论证充分性;项目实施规范性(包括项目单位申报资格合规、申报材料客观真实、申报项目与有关规定相符等情况,项目单位是否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提供必要的项目实施支撑条件等情况,项目调整、完成验收、终止等过程是否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等)。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二)设立评价指标
1、评价指标。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的相关要求,评价指标采用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方法,主要指标体系包含4个一级指标,14个二级指标,30个三级指标。4个一级指标满分100分,其中项目决策指标10分、项目管理指标25分、产出指标25分、效益指标40分。一级评价指标评分分数分布详见下表:
一级评价指标评分分数分布表
一级指标 |
决策 |
管理 |
产出 |
效益 |
分数 |
10分 |
25分 |
25分 |
40分 |
2、评价等级。评价等级分为优、良、较差、差四个等级,根据评价分值,确定评价对象对应的档次。具体评价等级详见下表:
绩效评价结果评分分值对应的评价等级表
评价等级 |
优 |
良 |
较差 |
差 |
评分分值 |
90分(含)—100分 |
80分(含)—90分 |
60分(含)—80分 |
60分以下 |
(三)绩效自评情况
1、项目单位自评。2024年3月13日,省工信厅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工信财务〔2024〕91号),要求项目建设单位按质、按时完成绩效自评,并在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项目管理系统填写2023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表、基础数据表、项目绩效内容、调查问卷、盖章后的绩效自评报告(含相关佐证材料)等。
2、市县主管部门自评。各市州、县(市、区)工信部门对项目单位报送自评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线上审核,视情况对项目绩效完成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在核查无误的基础上对项目资金拨付、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根据核查分析和现场评价情况,分专项形成专项资金绩效自评综合报告,并将2023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及打分表上传到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项目管理系统。
3、省工信厅现场评价。2024年4月8日至5月10日,从有关处室(部门)抽调工作人员和5个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组成4个评价小组,对抽取的582个项目(80,308万元)进行现场绩效评价。
4、形成省级绩效自评报告。省工信厅根据线上审核及现场评价情况,对项目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单位建设、产出及效益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形成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四、专项资金绩效情况
2023年,我省着力深化改革,以打造“三个高地”、“4×4”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为核心目标,充分发挥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专项资金的引领和支撑作用,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集中力量推动制造业提质增效。专项资金优先用于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产业链建设为核心,以“智赋万企”行动为抓手,深入实施新型工业化战略,推动制造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在这一进程中,全省工业经济总体呈现“前稳、中低、后升”的V字型发展态势。
(一)精准施策稳增长,构建湖南“四梁八柱”产业体系。2023年,安排498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奖励新增规模工业企业培育发展成效明显的市州和县市区。专项资金的精准助力进一步筑牢了工业发展的基石,全省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5.1%,高于全国0.5个百分点,其中,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3.7%,占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为13.5%;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增长8.9%,占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为31.5%;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工业增加值增长9.0%,占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为71.2%;六大高耗能行业增加值增长7.2%,占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为31.3%。工业税收、制造业税收分别增长15.7%、14.6%;新增规模工业企业2066家,总量保持在2万家以上。
(二)产业发展多元化,聚力打造工业发展“核心阵地”。坚持重点产业发展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两手抓策略,2023年集中支持重点产业类项目294个、转型升级项目356个,支持资金56360万元,为产业的整体进步注入了强劲动力。传统产业来势向好,有色行业保持20%以上增长;优势产业明显提速,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增长8.9%;新兴产业加快壮大,新型显示“玻-屏-端”全产业链布局基本成型,电子信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1%。未来产业加速布局,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加快建设。工程机械领域,中联重科基于数字化供应链平台赋能130余家上游供应商实现数字化转型,企业产品研发周期缩短20%以上,产品质量提升5%以上。轨道交通装备领域,株齿公司的“株齿云”工业互联网平台已完成产业链上600余家企业的赋能与服务,被赋能企业研发周期平均缩短30%、生产效率提升32%。
(三)产业集群优结构,打造经济“倍增效应”强劲引擎。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是引领产业向中高端迈进、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与安全性的核心举措。2023年,投入7800万元支持企业优化布局,集群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本年度系统编制了“4+6”优势产业集群“一图四库一清单”,持续推动了“4+6”国家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加快发展,出台了4个国家级集群培育提升三年行动方案,成功举办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大会,新增5个国家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总数达到8个。4个国家级集群加快向世界级迈进,工程机械国际竞争力增强,三一集团、山河智能相继在南非打造总部基地,中联重科、星邦智能海外业务增长迅速。同时坚持推动产业向化工园区集群集聚,壮大“油头化身材料尾”产业集群。
(四)实施“万千百”战略,构筑工业“动力储能”基地。2023年,专项资金共计支持产业发展“万千百”工程省级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83个,其中45个百亿级项目年度投资进度达94.87%;支持十大产业项目10个,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115.8%。岳阳己内酰胺搬迁升级项目全面投产,吉利新能源汽车基地首车下线,成立工作专班、半月调度推进,单体投资最大的乙烯项目顺利开工。全省工业千亿、百亿企业分别达到4家、50家,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成立,8家企业进入中国制造业500强,发展动能进一步积蓄。
(五)创新技术抓攻关,焕发“产品革新”多重活力。为加强新产品研发应用推广,集中资金12236万元用于“五首”产品奖励。2023年发布“五首”产品方向指南,新评定“五首”产品应用186项。同时,支持制造业关键产品“揭榜挂帅”项目启动资金13620万元,引导企业完成攻关投入15.5亿元,突破关键技术109项,PCB微钻硬质合金棒材打破国外垄断,全球最大的盾构机主轴承工况模拟试验台投入使用,为解决世界难题提供了“湖南方案”。
(六)强化机制添动能,绘制“绿动未来”生态底色。2023年,安排资金3865万用于国家工业绿色发展试点示范奖励,支持项目102个。2023年新增国家级绿色工厂77家、绿色园区5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11家,绿色工厂创建数量在全国排位第4位,中部地区第1位,绿色创建综合绩效在全国排第6位。新增省级绿色工厂177家、绿色园区17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18家。省级绿色工厂达到535家,绿色园区达到60家,全省绿色园区培育比例达到41.6%。2023年全省单位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9.2%,节能降耗成果显著。
(七)梯度培育显成效,筛选建立“种子企业”培育库。我省建立梯度培育体系,分层分类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2023年安排资金3300万元用于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奖励,新增省级单项冠军198个,新增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24家,单项冠军数位居全国第5、中部第1。新获评的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分布在装备制造、石化、电子信息等我省优势产业和传统产业,在细分领域具备领先优势。其中18家企业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全球第一,占获评总数75%。目前共有250个、484个产品分别进入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库。
(八)赋能千线及万岗,加速“智驱未来”转型提质建设。着力抓好融合应用推广,加快制造业“智改数转网联”。2023年“智赋”企业持续扩容,全年共计安排资金6400余万元用于智赋万企试点示范奖励,其中示范打造智能标杆企业及标杆车间51家、奖励智赋万企“上云上平台”标杆企业40家、奖励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20家。2023年新建设智能制造企业940家、智能制造产线(车间)1517条、智能工位9785个。全省1647家“智赋万企”重点调度企业计划跨年度投入数字化改造项目资金215.62亿元,实际已完成投入102.23亿元;全省累计获评国家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26个,5个项目入选工信部2023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示范名单。同时,为推动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2023年共计组织实施湖南省制造业“三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重点项目471个,其中数字化改造项目265个、网络化协同项目47个,智能化升级项目159个。
(九)高端引领促转型,开创“三品培育”崭新格局。探索建立制造业省内优秀品牌、国内一流品牌、国际知名品牌分级分类推进机制,安排2130万元用于持续提升质量品牌效益。2023年推进制造业“三品”工程,认定标杆企业80家;实施制造业卓越质量工程,新增3家全国质量标杆、6个全国质量提升典型案例。
(十)对接市场优资源,搭建“母子基金”生态圈。一是办理了入股资金缴纳手续。截至目前,我厅已会同省财政厅完成对国家大基金15亿元的实缴出资。二是已成立子基金管理公司。推动湖南财信金控公司与中金资本成立合资公司,对大基金公司拟返投到湖南的14亿元子基金进行管理,已实际获投8.4亿元。三是整理了基金投资项目库。2019年-2023年,我厅累计向大基金公司推荐股权融资项目266个,总融资需求超300亿元。四是争取股权投资项目落地。截至2023年底,国家大基金及湖南子基金累计在湖南签署投资决策项目40个,决策金额81.73亿元;签署投资协议项目33个,协议金额55.54亿元;实际出资项目33个,出资金额50.54亿元,有效实现“引资本、引产业、引智力”。
(十一)把握趋势抓融合,标杆项目引领数字飞跃。2023年,安排资金690万用于“数字新基建”100个标志性项目建设,共计支持项目15个。全省总算力超5200PFlops,新建5G基站4.4万个,建成和在建规模以上数据中心51个、标准机架11.8万架。长沙人工智能创新中心首期200P算力上线运行,中国电信中南智能算力中心等一批新型基础设施顺利建成投产,全球第一台“视频超算”在长沙马栏山建成。湖南成为全国“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试点省份,“鹏腾”生态湖南创新中心正式揭牌成立。
五、评价结论及指标分析
本次绩效评价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采取现场评价和网上评价方式,从项目决策、管理、产出、效果四个方面进行了总体评价。通过定量和定性分析,对照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2023年度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得分为97.47分(详见附表2),评价等级为“优”。
(一)项目决策指标
项目决策指标共设2个二级指标,即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该指标共设10分,得分10分。
在推进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的过程中,高度重视专项资金的合理配置与高效利用。在项目申报及评审流程上,始终遵循合规原则,确保流程的公正、公开与透明;在设定年度绩效总目标时,充分考量了往年的项目申报情况与实施效果,通过详实的数据分析与经验总结,对绩效总目标进行了细致的分解与量化,使之既具体可衡量,又切实可行。
(二)项目过程管理指标
项目管理指标共设3个二级指标,即资金管理、资金投入、组织实施,该指标共设25分,得分24.22分。具体指标明细如下:
1、资金管理
资金使用合规、分配合理: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专项资金的分配及使用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未发现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资金投入
(1)资金到位率:纳入本次绩效评价范围内的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专项资金为190,880万元,截止2024年5月10日,项目单位实际收到资金189,053万元,资金到位率99.04%。主要原因为部分市县相关部门拨付不及时。此项指标扣0.05分。
(2)预算执行率:纳入本次绩效评价范围内项目实际到位资金189,053万元,实际支出180,285.31万元,资金使用率为95.36%。主要原因为部分项目资金拨付时间较晚,暂未支出。该指标扣0.23分。
3、组织实施
(1)管理制度健全:专项资金均出台了对应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项目单位均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
(2)制度执行有效:各级工信部门和项目单位在项目发生重大调整时基本按相关审批程序报批,项目资料归档较为完整。现场评价时存在1个项目单位缺少投入合同、发票、银行回单情况,1个项目支出方向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该指标扣0.5分。
(三)项目产出指标
项目产出指标共设4个二级指标,即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该指标共设25分,得分23.25分。具体指标明细如下:
1、产出数量
(1)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2023年,全省新增规模工业企业2066家,超额完成新增1000家以上的目标任务。
(2)5G基站建设数量:2023年,我厅大力实施“数字新基建”100个标志性项目,全省总算力超5200PFlops,累计建成5G基站13.3万个,数量居全国第八位。
(3)新培育省级单项冠军企业数量:围绕重点产业集群,以成为细分领域掌握独门绝技的“单打冠军”、“配套专家”为目标,2023年全省共评选出24个国家级、198个省级单项冠军。目前有250个、484个产品分别进入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库。
2、产出质量
(1)十大产业项目完成年度投资计划比例:把项目谋划作为推进产业发展的“先手棋”,全省十大产业项目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115.8%。
(2)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率:受宏观经济影响,2023年全省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5.1%,未达到目标值7.5%,但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5个百分点,该指标扣1分。
3、产出时效
(1)项目实施及时性:纳入本次绩效评价范围的项目共计1926个,存在3个项目建设进度缓慢或进度滞后,且未及时向工信部门报备的情况。此项指标扣0.75分。
(2)专项资金下拨时间:各批次专项资金均按照年初计划下达。
4、产出成本
(1)重点产业类项目财政资金补助比例:重点产业类项目(含重大平台类、贷款贴息类、验收类)补助资金额共计3.68亿元,项目总投资508.84亿元,财政资金补助占项目总投资的0.72%。
(2)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项目财政资金补助比例: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项目补助资金额共计1.5亿元,项目总投资21.06亿元,财政资金补助占项目总投资的7.12%。
(四)项目效果指标
项目效果指标共设5个二级指标,即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该指标共设40分,得分40分。具体指标明细如下:
1、经济效益:
(1)全省软件业营收规模:2023年全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实现营业收入2320亿元,同比增长15.1%,产业规模排全国第十四、中部第二。
(2)重点产业类项目加快工业投资情况:2023年重点产业类项目专项资金带动企业投资共计508.84亿元。
2、社会效益:
(1)重点产业项目促进企业税收稳定增长:根据项目管理系统统计数据,2023年重点产业类项目完工141个,实际缴纳税收69.37亿元,超出预期目标值。
(2)转型升级项目促进企业税收稳定增长:根据项目管理系统统计数据,2023年转型升级类项目完工330个,实际缴纳税收38.67亿元,超出预期目标值。
3、生态效益
(1)对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推动作用:2023年新增国家级绿色工厂77家、绿色园区5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11家,绿色工厂创建数量在全国排位第4位,中部地区第1位,绿色创建综合绩效在全国排第6位。新增省级绿色工厂177家、绿色园区17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18家。省级绿色工厂达到535家,绿色园区达到60家,全省绿色园区培育比例达到41.6%。
(2)节能监察诊断能力提升效果:积极稳妥推进工业领域碳减排,2023年全省单位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9.2%,超额完成下降3%的年度目标任务,大力提升了我省制造业发展的含绿量。
4、可持续影响
转型升级类项目研发投入增长率:转型升级类企业2023年研发费用39.14亿元,2022年研发费用38.36亿元,同比增长率2.03%。创新是引领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动力、核心支撑,研发是创新的实施过程、实现路径。研发费用持续增长,一方面反映了专项资金对企业创新发展的支持效应,另一方面表明了我省企业对创新和增长的承诺,以及对技术进步和行业领先地位的追求。
5、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预算支出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根据企业系统填报的问卷调查情况,获得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资金支持的项目单位满意度和服务机构的服务对象满意度为99.11%。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部分专项资金到位不及时
经现场核查及线上审核,存在部分项目专项资金拨付环节出现延误、未足额到账情况。主要原因是部分市县财政部门因审批程序时间较长,导致资金未及时下达。
(二)部分专项资金未及时使用
本次核查发现部分项目存在专项资金到位后未及时支出、专项资金未能如期发挥效益的情况。主要是专项资金到位时间较晚,暂未支出,
(三)少数项目支出证明不合理
本次绩效评价发现,项目基本已按照自评要求整理相关投入证明材料,支出合理合规。但仍存在个别项目支出证明不完整、支出材料存在不合理的情况。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单位管理意识不强,档案资料管理欠规范。
(四)个别项目建设完成度不高
经现场核查,存在个别项目建设进度缓慢且未及时向当地工信部门报备情况。主要由于项目负责人对项目调整报备流程不熟悉,且当地工信部门未定期跟进项目进度,未及时发现项目进度及建设发生偏差。
七、有关建议
(一)加强前期工作指导。一是加强项目申报指导工作,各级工信部门应帮助企业结合自身行业特点、经营现状等,合理确定项目类型及目标效益。二是完善信息共享平台,在项目管理系统等可共享信息的平台上按资金类别建立模块,发布专项资金的申报注意事项政策、规定、通知、等信息,便于企业检索申报资金的对应要求。同时,平台还可以作为项目单位与工信部门之间的沟通桥梁,建立共性问题问答模块,提高沟通效率。
(二)加强项目过程监管。针对项目建设进度缓慢或项目延期问题,建议当地工信部门加强对项目建设情况的跟踪监督和经常性检查,及时督促企业加快项目建设及项目资金投入进度。对于项目单位建设内容与申报计划存在偏差的情况,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对确需变更项目建设内容或调整项目建设期限的,督促企业及时到相关部门报备。
(三)加快专项资金投入。针对专项资金未及时投入使用问题,建议市、县相关部门及时关注资金动向并及时反馈情况,加强协调工作,保障资金及时、足额拨付至项目单位,同时跟进企业专项资金投入情况,确保专项资金尽早发挥效益。
附件:1.2023年度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专项资金基础数据表
2.2023年度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表
附件1-2下载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5月30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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