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科技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加快我省道地药材保护与生态化种植进程,促进中药领域“双链”深度融合,现发布2022年陕西省药用植物科技示范基地申报指南。
一、申报原则及条件
1. 示范基地药材品种的种植加工产业应为当地优势产业,且示范基地建设得到所在县(区)政府重视和支持;
2. 示范基地和申报主体应符合《陕西省药用植物科技示范基地提升能力指引》(见附件1)的规定要求。
二、申报材料要求
1. 申报单位须提交《陕西省药用植物科技示范基地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及《陕西省药用植物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见附件3),并附相应支撑材料;
2. 申报单位所在市(区)科技管理部门须提交正式推荐函,原则各市(区)限报2项;
3.申报材料按照申报书、建设方案、支撑材料顺序用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一式八份(盖章齐全),同时上报电子版。
三、申报受理时间地点
1.申报时间:2021年5月6日至6月8日;
2.受理地点: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西安市雁塔区丈八五路10号D510室)。
四、支持情况
陕西省药用植物科技示范基地原则上支持年限为三年,支持额度为15-20万元。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郑会娟、王强
联系电话:029-87294140 029-87291398
电子邮箱:shefachu1@163.com
附件:1.陕西省药用植物科技示范基地能力提升工作指引.docx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4月30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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