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单位: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规〔2022〕22号,附件1)和《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评审小组关于印发〈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23-2024年)的通知〉》(沪发改服务〔2023〕7号,附件2)要求,我区组织开展2024年度(第二批)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项目申报
申报条件:项目需符合《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评审小组关于印发〈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23-2024年)的通知〉》(沪发改服务〔2023〕7号)有关支持要求。
申报方式:项目单位必须通过法人一证通在线登陆“一网通办门户网站(https://www.shanghai.gov.cn)”,选择税收征管关系所在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事项,网上填写引导资金项目申请表,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资料并加盖电子签章完成系统申报。
二、关于材料报送
请各项目单位于2024年7月5日前在“一网通办门户网站”完成项目在线申报。
三、项目申报咨询
项目申报咨询联系人及方式:区发改委/产业发展科/李叶、戚淑雨,联系电话:69720967,咨询地址:青浦区公园路100号主楼204室。
特此通知。
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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