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渔业类)资助工作,我局根据《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渔业类)扶持措施》(深规划资源规〔2023〕3号)、《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渔业类)扶持操作规程》(深海发规〔2024〕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渔业工作实际,制定了《2024 年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渔业类)申报指南(2023深圳渔博会展位及活动扶持方向)》(见附件,以下简称《申报指南》),本批次申报项目类型包括2023深圳国际渔业博览会展位费、特装费以及主题活动费相关补贴,具体申报对象、申报条件、资助标准、提交材料、办理流程等规定详见《申报指南》。
请我市符合条件的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登录网址:http://www.gdzwfw.gov.cn),搜索“现代渔业扶持计划”上传申报材料。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 2024年6月14日18:00前截止。申报单位须对所申报项目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特此通知。
附件:2024 年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渔业类)申报指南(2023深圳渔博会展位及活动扶持方向)
市海洋发展局
2024年5月29日
(联系方式:孙科,王工,0755-83949677,0755-83573190)
文章来源:sqzc.gd.gov.cn/sqzc/m/cms/publicity/publicityInfo?id=nfsheqigsxx11308573&infoType=b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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