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春节前后支持企业稳岗优工促生产工作的通知》(甬人社发〔2024〕2号)、《关于调整春节稳岗优工促生产政策实施时间的通知》(甬人社发〔2024〕3号)规定,我市企业新增用工补助将于2024年6月6日24时起停止受理。前期,我们已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向符合条件的单位告知申报确认途径(“甬易办”平台“易申报”栏目,https://enb.ningbo.gov.cn/home/easyDeclare),请仍未申报的有关单位,尽快申报确认。
特此公告。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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