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后您将获得:
政策推送
个性化推送政策信息
政策查询
海量官方政策原文信息
企业查询
快速查询企业
数据导出
支持政策信息数据导出
400-086-8855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资讯 >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科技项目综合绩效评价(验收)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科技项目综合绩效评价(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31日 09:44:42 发布部门: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局 收藏

  各有关单位:

  按照《哈尔滨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哈尔滨市科技计划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现将2024年度哈尔滨市科技计划项目综合绩效评价(验收)(以下简称评价验收)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价验收对象范围

  执行期满需进行评价验收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二、评价验收方式

  1.会议验收(资助经费30万元以上,包括30万元的项目);

  2.现场验收(支持资金额度较大,需要现场查看或测试的项目);

  3.书面评价(资助经费30万元以下的项目)。

  三、评价验收提交的材料

  1.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申请表;

  2. 计划任务(合同)书(原件或原件彩色扫描打印件);

  3.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报告(或主动终止申请书);

  4. 资助经费30万元以下的项目提交《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使用决算表》,项目资金支出明细帐,上年度财务报表;资助经费30(含)万元以上项目提交《财务审计报告》;

  5. 相关佐证材料(按照项目综合绩效评价需提供的佐证材料,如项目检验报告、专利证书、行业许可证、企业标准、论文等)。

  评价验收材料需按照以上顺序用A4纸胶装4套。

  四、申请时间

  项目执行期满6个月内在“科技信息管理系统”线上提交项目评价验收材料申请,并将纸质材料提交至市科技局技术市场服务中心。

  五、结题终止、延期申请及重大事项变更

  1.主动终止

  在项目执行期内具有以下情形致使项目不能完成的,承担单位可向市科技局业务主管处室提出主动终止申请,填写《哈尔滨市科技计划项目主动终止申请书》,经审计、评估后项目终止:

  (1)因不可抗拒因素或现有水平和条件限制,致使项目不能继续实施或难以完成合同书任务和目标的;

  (2)因项目研究开发的关键技术已由他人公开、市场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致使项目研究开发工作成为不必要的;

  (3)因项目负责人死亡、重大伤残、出国(境)、工作调动、违法犯罪等原因,导致项目无法进行的;

  (4)因项目依托单位发生重大经营困难、兼并重组等变故,不愿(不能)继续实施项目且愿意退回全部或部分财政资金的;

  (5)其他不可抗拒原因导致项目不能正常实施的。

  2.延期申请

  项目因故不能按期完成须申请延期的,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及时或在项目执行期到期后6个月内提出延期申请,报市科技局业务主管处室审核同意。项目延期原则上只能申请1次,延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年。项目延期的,申请评价验收时一并提交延期申请报告。

  3.重大事项变更

  对可能影响项目实施的重大事项,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向市科技局业务主管处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变更。项目存在重大事项变更的,申请评价验收时一并提交重大事项变更报告。

  六、强制终止

  为进一步加强市级计划项目管理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市科技局将对逾期未评价验收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市科技局强行终止项目:

  1.拒不配合或逾期不提交绩效评价申请及相关材料的;

  2.所提供的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的,或存在其他严重失信行为或科技违规行为的;

  3.未按相关要求报批重大调整事项的,或未经批准擅自修改任务书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或未经批准转包、分包科研任务的;

  4.项目承担单位经核实已停止经营活动或注销的,法人或负责人等失联的;

  5.项目执行期内不按合同要求填报年度执行情况或科技报告,经提示后拒不整改的。

  七、联系方式

  市技术市场服务中心  0451-82291728  82292378

  高新处  0451-82363593

  农社处  0451-82363440

  成果处  0451-84610186

 

  哈尔滨市科技局

  2024年5月30日
 

附件下载
1.项目综合绩效评价申请表.doc
附件下载
2.哈尔滨市科技计划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报告.docx
附件下载
3.哈尔滨市科技计划项目主动终止申请书.docx
附件下载
4.哈尔滨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决算书.doc
附件下载
5.项目评价验收审计报告.doc

 

(责任编辑:chaifeier)

原文链接:

THE END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