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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30日 16:50:09 发布部门:河源市商务局 收藏

  一、政策依据

  依据《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支持鼓励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消费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河府办〔2021〕4号)制定。

  二、申报事项

  (一)新增限额以上商贸企业扶持资金项目。

  (二)限额以上商贸企业规模发展扶持资金项目。

  (三)消费载体提质升级扶持资金项目。

  三、项目描述

  (一)新增限额以上商贸企业扶持资金项目

  1.对2023年度首次纳入“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统计数据库”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含大个体户,下同),给予每家企业一次性1万元扶持资金。

  2.对2023年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高于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并完成新增限额以上商贸企业数量年度增长超过10%的县(区),给予10万元资金奖励,专项用于促消费增长工作。

  (二)限额以上商贸企业规模发展扶持资金项目

  1.对2023年度零售收入或餐饮收入达到一定标准的限额以上商贸企业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每个层级只扶持一次。具体如下:

  (1)批发零售企业:对当年零售额达到5000万元、1.5亿元且连续2年正增长的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资金。

  (2)住宿餐饮企业:对当年餐饮收入达到1000万元、3000万元且连续2年正增长的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资金。

  2.对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其2023年增速为正增长且符合以下标准的,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具体如下:

  (1)批发零售企业:对当年零售额达到3000万元的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当年零售额增速高于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5个百分点以上的,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扶持资金。

  (2)住宿餐饮企业:对当年餐饮收入达到800万元的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企业,当年餐饮收入增速高于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5个百分点以上的,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扶持资金。

  以上两类扶持资金当年不重复享受。

  (三)消费载体提质升级扶持资金项目

  1.2023年引进到河源设立法人公司或结算中心的国内外大型实体零售和网络零售龙头企业,以及市外迁入并达到总部企业认定标准,按照“一企一策”给予综合支持,对纳入限额以上统计后且年度零售收入在2亿元(含)以上的每家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扶持资金。

  2.对2023年列入国家级、省级、市级小店经济试点的县(区)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

  3.线下商贸流通企业拓展线上业务,实行无接触配送模式,对商品网上年零售额达到1000万元且增速高于10%的限额以上的企业给予5万元的扶持资金。

  4.对制造企业建立销售公司,纳入限额以上统计后当年零售额超过3000万的,给予10万元扶持资金。次年零售额同比每增长1000万的,继续给予3万元扶持资金,单个企业上限10万元。

  四、申报材料

  (一)2023年度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二)企业申报承诺书;

  (三)企业信用信息记录:

  1.信用广东平台(https://credit.gd.gov.cn/)出具近一年的“无违法违规版”信用报告;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

  cn/)出具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

  (四)企业营业执照;

  (五)批发、零售业商品销售和库存表(批发零售企业),住宿、餐饮业经营情况表(住宿餐饮企业);

  (六)其他佐证材料(如国家、省、市认定的相关材料)。

  五、办理程序

  (一)线上申报:登录“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网址:https://czbt.czt.gd.gov.cn/),注册企业账号并登陆,选择办事事项,按要求填报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二)县区初审:企业所在属地商务主管部门对申报主体线上提交的材料进行真实性、完整性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将告知申报主体补正材料,申报主体按时、按要求补正材料。

  (三)纸质材料提交:初审通过的企业,需从平台打印申报材料并按顺序统一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注:统一双面印制,要求在相关表格、封面加盖企业公章)提交至属地商务主管部门,由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统一汇总上报至市商务局。

  (四)项目评审:市商务局组织专业第三方评审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现场核查等,审核期间将不接受企业任何形式的补充材料。

  (五)公示:评审结果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eyuan.gov.cn)上发布公示。

  (六)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后,财政部门将依法依规按资金拨付流程完成资金拨付工作。

  六、申报时间

  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6月27日。

  七、咨询电话

  河源市商务局:0762-3387022;

  源城区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0762-3332346;

  东源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0762-8831089;

  和平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0762-5602313;

  龙川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0762-6751484;

  紫金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0762-7823099;

  连平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0762-4336219;

  江东新区经济促进局:0762-3133082;

  高新区投资促进局:0762-3600386。

  八、收费标准

  不收费。

  九、政策链接

  http://www.heyuan.gov.cn/zwgk/zfgb/2021/05/szfbgswj/content/post_430652.html

 

(责任编辑:chaifeier)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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