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河北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等工作安排,我厅计划委托第三方线上平台开展全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河北站消费券发放活动。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有资质的消费券发放平台,相关征集条件公告如下:
一、委托项目
全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河北站消费券发放活动。除需通过平台发放的消费券资金外,不另外向平台支付任何费用。
二、实施时间
2024年6月-2024年10月
三、承办内容及要求
(一)根据委托方要求承接全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河北站消费券发放项目;
(二)制定消费券发放方案及具体发放细则;
(三)根据委托方要求搭建消费券发放及审核平台;
(四)做好消费券相关情况实时监测;
(五)根据委托方要求按时提供真实、有效的消费券核销情况及经济拉动情况;
(六)消费券活动结束后提供消费券发放项目相关分析及总结材料;
(七)配合提供消费券审计有关材料;
(八)承接消费券活动期间咨询、投诉工作;
(九)有条件的平台可根据河北省商务厅发放金额,安排配套资金。
四、资质要求
(一)依法登记设立,具备完善的监督、管理制度
1.申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金融主管或监管部门许可的银行卡清算、银行卡业务或支付结算等经营范围。
2.近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在消费券发放等类似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未产生重大负面舆情。
4.申报主体应依法纳税,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企业近三年内在工商、税务等方面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能够为本次消费券活动匹配资金。平台愿意根据实际情况,在财政资金外,匹配资金用于消费券发放,放大消费券发放效果。
(三)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商户覆盖能力。免费提供发券技术服务和平台使用。
(四)符合政府阳光采购条件。
(五)具备稳定的技术保障和成熟的消费券运营服务能力。拥有成熟的系统保障技术,具备保障资金安全、防范资金套取、保障系统交易顺畅、保障后台数据真实完备等风险管控能力。拥有成熟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和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有稳定的本地专业团队能够及时解决消费券发放、使用中遇到的各项问题、咨询及投诉,有效防范舆情发生。
(六)具备较强的活动协调组织及宣传发动能力。能够积极利用平台自有渠道开展活动宣传,扩大消费券活动知晓率及参与率。
(七)能自觉服从和主动配合政府部门监督管理。及时提供消费券发放数据及分析报告,主动配合审计和绩效评价。
(八)活动期间,服务平台在补贴核销时不得向参与活动商户收取额外佣金。线上电商平台需具备完善的收旧换新、安装维修和线上家电类商品销售优势,具有商品自营能力,确保消费者选择购买商品为活动范围内的全品牌、全品类商品,能实现从河北省内仓库发货、收货地为河北省区域范围。能提供一站式收旧换新服务和旧品抵扣优惠等服务。
同时满足以上条件的线上平台可报名参加。
五、申报材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佐证材料。
(四)关于近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消费券发放等类似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未产生重大负面舆情;近三年内在工商、税务等方面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
(五)可以提供承接政府消费券发放经验、与政府部门合作开展促消费活动情况等相关佐证资料。
(六)发放政府消费券活动方案(如有配套资金安排,请注明)。
(七)根据资质要求提供平台介绍及各项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四份,按顺序密封装订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扫描电子版一并提交)。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六、选取程序
(一)各报名单位要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结合自身条件,将本机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电话纸质材料送往河北省商务厅流通处,不接受电话、邮件、传真等方式报名。
(二)我厅根据各报名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承诺,综合能力、经验和服务等条件择优选择1家企业作为本次活动消费券发放平台。欢迎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线上平台报名。
(三)截止报名日期:2024年6月5日17:30前。
原文链接: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