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动态管理,全面提升我省临床医学研究及转化能力,充分发挥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在诊疗技术提升及药物器械开发领域的引领带动作用,根据《陕西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规定,拟对部分陕西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进行绩效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本次绩效评估对象为2017年建设的陕西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名单见附件1)。
二、评估有关要求
1.绩效评估工作是加强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促进中心建设和发展的重要手段。请各依托单位和中心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评估准备工作。
2.请各参评中心认真梳理总结中心工作,形成《陕西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运行绩效自评价报告》(格式见附件2)。自评价报告中列举的项目、经费、论文、专著、专利、奖励和技术成果转移转化、中心技术推广及辐射普及情况须是建设期内取得,且均需附相关支撑材料,无支撑材料视为无效。
3.材料报送要求:请各参评中心于2021年7月8日前将《自评价报告》纸质版(一式八份)及电子版报送至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
4.会议评审及现场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郑会娟 王强
联系电话:87294140 87293922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西安市雁塔区丈八五路10号陕西省科学技术厅D510室。
附件:1.
2.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6月8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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