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监管,我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择优确定一批会计师事务所,承担省级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审计相关工作。
在规定日期内,我厅共收到47家会计师事务所报送的申报材料,我们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了评价审查,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了28家中介机构(名单见附件)可参与我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监管审计工作,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与我厅联系。
联系人:陈俐辛
联系电话:87294295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6月15日
附件1: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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