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社会企业发展的意见》(京社领发〔2022〕3号)精神,进一步推进社会企业高效优质发展,做好2022年度社会企业认证工作,现将《关于协助开展2022年度北京市社会企业认证推荐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联系人:赵建国 联系电话:69147846
北京市延庆区民政局
2022年10月28日
关于协助开展2022年度北京市社会企业
认证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社会企业发展的意见》(京社领发〔2022〕3号)精神,进一步推进社会企业高效优质发展,今年,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继续支持指导北京社会企业发展促进会开展北京市社会企业认证工作。为协助做好认证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所推荐认证的社会企业一般应为北京地区依法登记的企业或社会服务机构,以追求社会效益为优先目标,致力于依靠提供产品或服务等商业手段解决社会问题。重点认证养老助残、家政服务、物业管理、托幼服务、特殊群体就业、环境保护、应急管理、社区服务等民生保障类社会企业和为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失业人员、农民工、困难家庭、社区矫正人员等特定群体服务的社会企业。
二、推荐条件
(一)使命任务:以追求社会效益为优先目标,有具体明确的社会目标指向,且在公司章程或相关材料中有明确表述。
(二)注册信息:在北京依法登记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法人单位,并有相应的在京纳税记录。在全国或其他省市通过社会企业认证并在北京依法登记注册的,其年限不受本条限制。
(三)信用状况:法人单位信用良好,主要负责人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记录。
(四)经营管理:有不少于3人的全职受薪团队,财务制度健全,实行独立核算,内部经营管理规范。
(五)社会效益:有可测量的证据显示其创造的社会价值,以普惠价格提供民生领域产品或服务。
(六)可持续发展能力:提供有价值的产品或服务,有清晰的商业模式,能实现财务可持续性和盈利性,有机制保证其社会目标的稳定。
(七)利润分配:年度35%以上的税后利润用于投入公益事业或企业自身发展。
三、时间安排
本年度社会企业认证工作已于近期启动,将按照申请—评审—公示—确认的程序开展。其中,认证申请时间从即日起至11月15日止,请各区按照时间节点开展推荐工作。
四、推荐方式
(一)在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官方网站首页、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社会企业认证通知及网上申报链接(http://bj.socialenterprisechina.com/login.html;微信公众号:北京社会企业发展促进会)。
(二)以区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动员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参与推荐工作。
(三)利用横幅、海报、宣传栏、小册子等多种形式宣传推介。
五、注意事项
1.切实做好组织推荐工作。各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择优推荐一批具有本地行业优势和特点、具有标杆示范作用的优秀社会企业参与认证。推荐工作情况将纳入区级社会建设工作年度绩效评价。
2.准确把握社会企业认证范围。原则上推荐认证的社会企业以在京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主体为主,同时,为加快培育和发展新兴领域,可适度扩大推荐范围,鼓励动员符合条件的民生保障类和特殊群体服务类社会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社会企业认证工作。
3.2020年通过认证的北京市社会企业,其资格有效期已到。可按照自愿原则重新申请认定,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赵萌
联系电话:65395696
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
2022年10月12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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