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规范和加强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一般性展位(以下简称“广交会展位”)使用管理,支持企业用好广交会平台开拓海外市场,助力我市外贸保稳提质,现结合广交会工作要求和厦门交易团工作实际,我局对《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厦门交易团出口展参展规范》进行修订,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9日至6月2日。如有意见建议,请向市商务局反馈。
联系人:小陈
电话:0592-2855853
传真:0592-2855854
附件:《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厦门交易团出口展参展规范》(修订版)
厦门市商务局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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