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启动2024年度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京科创发〔2024〕68号)的要求,经研究,平谷区启动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与地点
平谷区第二批高新认定材料网上提交时间截止至2024年6月28日,纸质材料统一报送时间为6月26-28日三个工作日,现场提交地址为平谷区科信局科技服务中心(平谷区府前西街17号社会服务中心1529室),本次申请以企业完成网上申报操作,并将完整申报材料报送至平谷区科信局时间为准。
二、申报要求
按照《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362号)有关要求,企业可以自主选择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的,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选择告知承诺制,打印系统生成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由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上传管理系统,无需提供营业执照等企业注册登记证件和专利证书等企业知识产权证件。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上传知识产权证书(未选择告知承诺制企业需上传)、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等文件(电子版)。
企业完成网上申报后,应报送《认定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和《工作指引》第二条第(三)款要求的书面材料。材料一式两份,左侧胶装成册,在右侧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
三、注意事项
企业申报材料需注意以下几点:
1、各企业网上申报材料后,需将2024年度平谷区高新技术企业受理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及申报系统生成的PDF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kxjkjfwzx@bjpg.gov.cn)。
2、各企业需提前一日电话预约,待确认后前往社会服务中心大楼现场提交纸质材料。
3、各企业现场提交材料人员应为本企业工作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办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张海涛,联系电话:69961909)
附件:附件1.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启动2024年度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京科创发〔2024〕68号).docx
附件2.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362号).doc
附件3.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受理信息汇总表.xlsx(请勿添加修改原表格)
北京市平谷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2024年5月29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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