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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城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开展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28日 15:52:19 发布部门:东城区文化和旅游局 收藏

  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工作,按照文化和旅游部等十部门印发的《关于推动传统工艺高质量传承发展的通知》《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传承北京历史文脉,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加强振兴传统工艺从业主体建设,推动传统工艺实现高质量传承发展和旅游惠民融合发展,精心保护好首都历史文化金名片,东城区文化和旅游局(以下简称:区文旅局)依据《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开展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评定工作的通知》具体工作要求,从具有生产性质和社会需求,能够转化为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市级及以上非遗代表性项目中推荐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示范基地是指依托传统美术、传统技艺类市级及以上非遗代表性项目,以项目保护为目的,借助生产、流通、销售等手段,积极融入现代生活,有效增强项目传承活力,取得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生产经营主体。

  符合下列条件的经营主体可以申请示范基地:

  (一)在北京市东城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生产经营,经营状况好。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积极开展非遗的展示展演和宣传教育活动,促进相关行业经济发展。

  (二)依托至少1项东城区国家级、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开展生产,该项目需符合首都城市功能定位。重视传统工艺记录保存工作,加强相关工具、材料、作品等实物资料的征集和保存,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利用现代展示和信息传播技术促进社会共享。

  (三)所依托非遗项目的核心技艺得到有效保护,传承队伍不断扩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能够在带徒传技、交流推广、技术研究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培育多样化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激发非遗技艺在生产实践中创新活力。

  (四)能够掌握并运用传统工艺核心技艺和关键技术,在保持传统配方和工序的基础上,探索运用现代生产技术和管理方式,提高生产效率。能够推出满足不同消费需求、展现传统文化魅力的优秀产品。

  (五)列入文化和旅游部2023-2025年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名单的单位,按照自愿原则可向区文旅局提出申报,符合市级评定条件的单位由区文旅局统一报送市文化和旅游局,经市文化和旅游局审核同意后列入北京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

  二、推荐程序

  (一)推荐。区文旅局负责本地区示范基地推荐的组织工作,对东城区申报对象进行资格审查、遴选推荐,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向市文化和旅游局提出推荐意见,报送申请材料,不符合推荐标准或存在争议的一律不推荐,推荐名额按照市文旅局核定数量,优中选优原则进行申报,本次评定为差额评定。

  (二)评审。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组织评审专家组,采取材料审查、随机抽查、实地考察等形式对推荐对象进行综合评审。

  (三)公示。市文化和旅游局对示范基地拟确认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0天。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均可提出异议,并提供详实的书面举证材料。

  (四)监管。本次由市文化和旅游局向社会公布后,最终评定为“北京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的企业,有效期为2024年至2028年。在此期间,被评定企业要遵规守矩,珍惜荣誉,市文旅局将依法依规加强对评定单位的动态管理,对发生损害消费者权益、质量问题、安全事故、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等不符合示范基地要求的企业,予以撤销命名资格。

  三、申报材料

  (一)推荐表:内容应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及近3年经营情况;所依托市级及以上非遗代表性项目概述;生产实践中开展项目保护情况;开展展示展演和宣传教育情况;项目人才培养和传承队伍建设情况;产品研发设计及品牌培育情况;促进所在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情况;5年内对所依托项目的保护计划等。须严格按照注意事项要求填写。(详见附件1)

  (二)申报对象事迹材料:提供3000字以内事迹材料,具有典型性、创新性、启发性,包括主要做法和成效。

  (三)其他说明在非遗保护传承方面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辅助材料(证书、奖励、报道等复印件)。

  四、申报要求

  (一)不符合推荐标准或存在争议的一律不得申报推荐;

  (二)推荐申报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准确,如发现隐瞒事实、伪造材料等情况,则取消参评资格。

  (三)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要高度重视材料的填写,如因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不客观、不真实,导致落选,后果由申报对象自行承担。

  五、申报时间

  于2024 年5月31日前(含5月31日),将本通知第三项所述推荐申报材料送至区文旅局非遗科(纸质版原件1份和电子版1份,电子版请拷贝至U或移动硬盘)。

  附件:北京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推荐表

  联系单位:东城区文化和旅游局非物质文化遗产科

  联系电话:67091870

  材料送达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外大街7号区文旅局205

  联系电话:67091870

  北京市东城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5月27日
 

附件下载
附件:北京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推荐表.docx
(责任编辑:chaifeier)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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