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苏州市推动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苏府办〔2023〕150号),持续推进我市服务业数字化转型进程,全面提升全市服务业数字化水平,培育打造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服务业数字化转型成效明显企业,现组织开展2024年苏州市服务业数字化转型成效明显企业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在数字化转型方面已取得一定成效,能够形成典型案例及可复制可推广经验的服务业企业,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申报材料
(1)苏州市服务业数字化转型成效明显企业申报书(见附件2);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明(高新技术企业等资质认证、行业资质证明、获国际认证情况、省级以上研发机构认证证书或批准文件等);
(3)经审计的近两年企业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等;经审计的近两年研发投入或数字化转型投入相关证明材料,如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等;
(4)近两年企业自主研发实施的数字化转型项目情况,包括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实施后取得的成效(如研发实力提升、规模效益提升等)、复制推广案例经验等;
(5)本市税务部门出具的近两年企业依法纳税证明;
(6)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金证明材料;
(7)其他可以证明企业数字化转型成效、可复制可推广经验等方面的材料。
三、申报流程
1.市系统填报:申报企业需注册登录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https://www.szzxzjsb.com),选择“项目申报-主管部门(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苏州市服务业数字化转型成效明显企业”,进行网上填报,请务必在请在2024年6月7日之前填报,逾期无法申报。
2.园区系统备案:通过“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专题平台入口——业务征集平台,选择“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苏州市服务业数字化转型成效明显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将所有申报材料打包后压缩上传,系统咨询电话4008696086。市系统和园区系统均需填报。
3.纸质材料:申报企业需将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编写目录,封面或书脊要项目名称及单位名称,一式一份报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服务大厅4号窗口(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二楼)。
4.项目申报系统填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7日(逾期不能填报),纸质材料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8日上午12点(逾期不接收材料)
四、工作要求
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应用信用信息的暂行规定》(苏财规〔2016〕10号)和《关于印发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应用信用信息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规〔2017〕5号)等文件规定,专项资金申报实行信用承诺制。申报主体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和诚实守信原则,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报材料的真实性、遵守专项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以及违约责任作出书面承诺并提交《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3),承诺书须签名、盖章,不得漏项。
五、联系方式
园区企服中心:67068000、67061013、67068125
园区经发委:6668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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