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各入库项目承担单位:
为落实《东莞市重大科技项目实施办法(试行)》(东科〔2023〕73号)和《东莞市重大科技项目组织实施保障服务工作方案》(东创新办〔2023〕3号)有关规定,及时掌握在库项目研发进展情况和研发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进一步做好在库项目管理和有针对性的提供服务工作,请市重大科技项目库在库项目承担单位于2024年5月31日前登陆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s://dgkjj.dgstb.dg.gov.cn/egrantweb/),选择申报管理——项目申请——市重大科技项目库入库项目进展情况(截至2024年4月)进行填写。
请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通知并组织辖区内入库项目承担单位认真按时填写并提交,经镇街(园区)审核确认后,我局将做好统筹、梳理,按照填报情况开展服务工作。
特此通知。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5月20日
(联系人:综合规划科 肖驰宇,何柱良;联系电话:22831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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