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度省级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专项资金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局将于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5月31日开展2024年度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的申报工作,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申报时间
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单位应当在2024年5月22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17:00止在系统中提交申请,因逾期造成申报时效失效的将视作申报单位放弃。
二、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须登录中山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注册(https://czbt.czt.gd.gov.cn/#/home),在项目申报栏目处选择《关于组织召开2024粤港知识产权与中小企业发展(中山)研讨会项目入库申报的通知》,点击进入后在通知结尾处选择“我要申报”,按要求填写材料提交,待审核通过。下载本申报通知所附的申请书,按本通知的相关要求,填写申请书和提交所需附件材料,分专题提交,待初审通过收到提交纸质材料的通知,打印全部申报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经所在镇区市场监管分局(或相关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加盖意见后递交到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
具体流程如下:
1.填写申报书。下载本申报指南所列专题的对应申报书,按相关要求据实填写完整,可加页但请勿修改申报书样式。
2.系统提交。将可编辑版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按以下格式命名(材料名称+日期)并按专题提交至中山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系统,相关附件材料请压缩成一个文件(不按专题类别提交的申请视作不符合申报条件予以终止)。
3.审核回复。各镇区市场监管分局(或相关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及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促进科负责审核申报材料,审核状态参照资助类流程,申报单位需根据系统回复(含系统发送短信)指引进行下一步操作。
4.递交纸件。审核通过的全套申报材料按一式3份采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目录、页码,以胶装形式装订成册,并在书脊处标注项目名称、承担单位和年、月份,在每一个附件上盖单位公章并加盖骑缝章,经所在镇街市场监管分局(或相关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加盖意见后,递交到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2号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A区13/14受理窗口(不接受邮寄递交方式)。
三、申报专题
专题:2024粤港知识产权与中小企业发展(中山)研讨会项目
1.项目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承办2024粤港知识产权与中小企业发展(中山)研讨会,做好各项会务工作,并协助省、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积极发动企业参与及落实现场调研事项。
2.申报主体:
我市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所属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联合申报的,第一申报单位为我市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所属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
3.支持数量与额度:
本年度支持数量为1项,支持不超过3万元。
4.申报材料(一式3份):
(1)2024粤港知识产权与中小企业发展(中山)研讨会项目入库申报书;
(2)相关佐证材料;
(3)单位注册证明(营业执照或许可证或法人代码证);
(4)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明。
四、申报咨询
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促进科,联系人:罗嘉涛、郭德轩;联系电话:0760-88239823。
附件:2024粤港知识产权与中小企业发展(中山)研讨会项目入库申报书.docx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22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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