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市场监管局(分局),有关单位:
为鼓励发明创造,激励自主创新,提升全市专利质量,根据《烟台市支持高价值专利创造办法》(烟政办字〔2022〕55号,以下简称《办法》),决定开展2024年度烟台市优质高价值专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2024年度烟台市优质高价值专利申报项目应当在2023年12月31日前获得授权,同时符合《办法》第八条、第九条规定要求。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应提交《办法》第十条规定的“烟台市优质高价值专利申报书”和其他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其中,专利登记簿副本应为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期出具。
三、申报推荐程序
各区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本区市的项目申报,经初审后择优向烟台市专利创造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推荐并提报推荐函。中央、省属驻烟单位、高校院所申报项目根据专利权属地原则由各区市局统一汇总推荐报送。本年度各推荐单位推荐名额见附件。
四、有关要求
各区市市场监管局和有关单位要准确把握申报条件,做好申报项目初审、推荐工作,优中选优,确保推荐项目质量。请于2024年6月14日前将①推荐项目汇总表②推荐函③申报书及附件材料的正式盖章材料(一式一份)、PDF扫描件及WORD版材料报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科。
联系电话:6242967 邮箱:zscqyck@yt.shandong.cn
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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