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科技局,各国家级高新区,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及省委、省政府《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精神,布局一批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进一步完善我省技术市场服务体系,按照《陕西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管理办法》要求,在各设区市科技局、各高新区管委会和省直有关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我厅研究确定陕西省半导体先导技术中心有限公司等17家单位为第八批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见附件)。
各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要以促进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为主要工作,积极参与“秦创原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系列路演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本地区、本行业技术转移机构健康发展。省科技厅将对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实行动态管理,按照《陕西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评价指标体系(修订稿)》定期进行考核,并对优秀单位予以一定经费支持。
希望有关地市科技局、有关部门对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加强管理和指导,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为技术转移机构的建设发展提供必要经费和条件,构建完善的全省技术市场服务体系。
附件: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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