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科技局,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1〕161号)要求,现就组织开展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按照《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科发区 〔2018〕300号)和科技部火炬中心通知要求组织开展,申报机构注册成立日期须在2018年10月31日之前。
二、本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申报机构应按要求登录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管理系统(
https://tyrz.chinatorch.org.cn/hjismp/a/login),在线填报相关信息。
三、省科技厅按照要求组织评审和实地核查,在申报和评审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
四、符合条件的申报机构经评审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推荐报送至科技部火炬中心。
五、请各推荐单位于2021年11月19日前,将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函和相关材料(包括附件1、附件2,纸质原件二份)报送至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A506室。
联系人:唐照霄 029-88857950
苗宏雄 029-87292778
附件1.
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
2.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11月8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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