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支持我省鹅精深加工,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相关工作要求,我厅在原黑龙江省促进鹅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加工环节支持政策基础上优化完善有关内容,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企业和各界人士可在2024年5月31日前提出意见建议。
联系人:张诗敏
联系电话:0451-82635776
电子邮箱:sgxtxfpc@126.com
附件:鹅产业加工环节支持政策(征求意见稿)
附件
鹅产业加工环节支持政策(征求意见稿)
一、鹅绒产业投资奖励
对新建(改扩建)鹅绒加工项目、羽绒服装服饰等羽绒制品加工项目,建成投产后分别按固定资产(不含土建)投资的10%最多500万元、20%最多1000万元给予奖补;对已建成投产运营3年内的规上鹅绒及鹅绒制品加工企业,按其年度销售收入的5%最多500万元给予补助”。
二、鹅肉等精深加工奖励
对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鹅肉、鹅血、鹅油等鹅产品精深加工项目,建成投产后按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建)的10%给予补助,最多不超过500万元;对年精深加工鹅5万只以上企业,给予每只鹅10元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三、加工营业收入提升奖励
对新增营业收入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以上的规上鹅产品精深加工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奖励;对鹅产品加工规上企业拓展销售渠道创立品牌连锁、或者利用网络营销平台销售本企业产品提升本地品牌影响力的,按实际投入的20%给予资金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四、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奖励
对研发投入50万元以上且履行统计填报义务的鹅产品精深加工企业,按照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存量和增量部分给与不同比例补助,省、市按1:1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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