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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水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溧水区2024年第一批省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21日 09:21:20 发布部门:溧水区人民政府 收藏

  各镇(街)农服中心及相关单位:

  根据南京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第一批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宁农计〔2024〕17号)等文件要求,现将省级农业专项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见附件1-2),请按相关要求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及时在本行政区域公开项目申报指南、程序、联系方式等信息。

  二、根据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度省级农业专项实施意见的任务内容,统筹各级专项资金,向农业农村领域重大项目倾斜并扶持农业主导产业链发展,聚焦“专、精、新、特”,围绕延链、补链、强链重点环节扶优扶强,做好与产业链入库项目的有效衔接,突出农业保障和科技创新,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加强项目资格审核,避免项目多头、重复甚至“带病”申报。所申报项目必须为当年新建项目(开工时间为上年同类型项目申报结束后的项目视为当年新建)。凡近三年内有未通过项目验收、项目审计及绩效评价较差的、有举报且已经查实存在重大问题的项目单位不得申报;同一申报主体当年不得同时申报多个同类项目。

  加强申报单位信用审核管理,做好信用审查工作。所有申报项目必须进行实地勘验,职能部门要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

  筛选立项时将更多考虑项目申报质量,包括报送材料的完整性、及时性和规范性,项目申报书质量(包括建设内容、资金使用的可行性与科学性)以及项目绩效指标申报等情况。

  四、省级现代农业发展项目要强化绩效评价考核,将绩效评价指标明确写入项目申报文本,并作为项目验收的一项重要内容。

  五、所有项目纸质申报材料一式4份,报至区农业农村局相关科室站,项目申报材料应当目标明确、指标清晰、全面量化,以便于验收时对照考核和今后绩效考核工作开展,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同时须报送电子稿(附件3-6)。

  材料递交截止日期:2024年5月24日。

  区农业农村局联系人:

  财务审计科        陶其旺       57206775

  质量科            袁丹丹       57203120

  植保植检站        严可嘉       57212259

  附件:

  1.2024年度第一批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绿色优质农产品补助申报指南

  2.2024年度第一批省级农业公共服务专项资金——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基地项目申报指南

  3.省级以上农业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4.省级以上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5.申报单位征信报告

  6.溧水区2024年农业专项现场勘查表

  南京市溧水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17日
 

附件下载
附件1-6.docx

 

(责任编辑:chaifeier)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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