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工信局(中小企业服务局),赣江新区经发局:
为提升我省中小企业发展质量水平和核心竞争力,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激发涌现更多专精特新企业,按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江西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就组织开展2024年度江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可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2.2021年度认定的江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申请复核。
二、申报方式
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可于2024年6月19日前通过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进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和复核,按要求填报并上传有关佐证材料,无需另行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三、工作要求
1.请各设区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加大宣贯力度,做好答疑解读,确保企业了解掌握申报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
2.各设区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企业严谨、规范整理申报材料,落实好初审责任,对企业提供的佐证材料进行核实,把好材料真实性审核关口。对整体报送质量不高或企业有明显不符合《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标准的,将予以通报。
3.请各设区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2024年6月28日前完成申报初审和推荐工作,并将正式推荐文件、2024年度江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2021年度江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需同时提供PDF格式和可编辑格式)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联系人:魏菲0791-82136651
曾黎0791-88916357
邮箱:zxqyc@jxciit.gov.cn
邮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南大道8号江西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三楼 魏菲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5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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