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科技局,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加快我省道地药材保护与生态化种植进程,促进中药领域“双链”深度融合,做优做强“秦药”品牌,现发布陕西省药用植物科技示范基地申报指南。
一、申报原则及条件
1. 示范基地药材品种的种植加工产业应为当地优势产业,且示范基地建设得到所在县(区)政府重视和支持;
2. 示范基地和申报主体应符合《陕西省药用植物科技示范基地提升能力指引》(见附件1)的规定要求。
二、申报材料要求
1. 申报单位须提交《陕西省药用植物科技示范基地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及《陕西省药用植物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见附件3),并附相应支撑材料;
2. 申报单位所在市(区)科技管理部门须联合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提交正式推荐函,各市(区)限推荐2项;
3.申报材料按照申报书、建设方案、支撑材料顺序用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一式八份(盖章齐全),同时上报电子版。
三、申报受理时间地点
1.申报时间:2022年2月11日至3月10日;
2.受理地点:西安市雁塔区丈八五路10号D610室省科学技术厅社会发展科技处。
四、支持情况
陕西省药用植物科技示范基地原则上建设年限为三年,由省科技厅和省中医药管理部门分别给予政策和资金上的支持,支持额度为15-20万元。
五、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
联系人:郑会娟,王强
电话:029-87294140 029-87291398
电子邮箱:
省中医药管理局
联系人:王晓婷
电 话:029-89620511
附件: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2月11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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