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科经局,东湖高新区、武汉经开区、长江新区科创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武汉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政策措施》(武政〔2024〕2号)精神,现将2024年度技术交易补助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开展技术交易活动且在2023年1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期间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的技术吸纳方、技术输出方、技术中介方与技术经纪人,具体如下:
(一)技术吸纳方:购买高校院所、医疗卫生机构、新型研发机构的科技成果,且在武汉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以下简称“在汉企业”)。
(二)技术输出方:向在汉企业输出研发成果的在汉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医疗卫生机构。
(三)技术中介方与技术经纪人:服务在汉企业和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创新主体开展成果转化活动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及其技术经纪人。
新型研发机构是指经武汉市科创局认定,依托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社会组织、人才团队等主体设立建设,以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研发服务、成果转化、企业孵化以及股权投资等为主要任务,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的独立法人机构。
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是指经武汉市科创局认定,为实现和加速制造某种产品、应用某种工艺或提供某种服务的系统知识,从技术供给方向技术需求方转移的过程提供各类服务的独立法人机构或法人内设机构。
单个单位同一年度只能从技术吸纳方、技术输出方、技术中介方三种身份中选取一种申请补助。
二、补贴标准
(一)技术吸纳方:上年度技术合同(限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三类)累计实现技术交易额达到100万元及以上,且办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按照实现技术交易额的8%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技术输出方:上年度技术合同(限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三类)累计实现技术交易额达到250万元及以上,且办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按照实现技术交易额的2%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技术中介方与技术经纪人:促成服务对象上年度技术合同(限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三类)累计实现技术交易额达到500万元及以上,且办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和取得中介服务性收入的,按照促成服务对象实现技术交易额的1%给予提供转化服务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补助,最高不超过150万元,其中给予技术经纪人的部分不低于30%。
三、申报时间
2024年5月21日至6月14日。
四、申报资料
技术交易补助资金申报全程网办,申报单位根据选取的技术交易身份在线填写对应的技术交易补助申报表,并按要求将相关证明材料在线上传即可完成申报。
五、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登录系统。
方式一:登录武创通科创服务平台(www.whwct.com),进入项目申报模块(首页左侧“申报入口”)。
方式二:登录市科创局官网(kjj.wuhan.gov.cn),点击“项目申报与管理—在线申报”,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2.在线填写:通过个人账户登录后,选择“科技成果转化专项—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及机构—技术交易补助”(科创局官网系统进入“项目申报”板块,在2024年度项目中选择),在线填写申报信息。
3.上传附件:将诚信承诺书、技术合同信息表、技术合同、银行凭证、税务发票等材料按合同项目逐一分类排序制成PDF文件格式后打包上传;以技术中介方身份申报的,还应提供促进科技成果在汉就地转化以及取得服务性收入的证明。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材料提交至申报单位。
4.单位审核:通过单位账户登录后,进入项目管理页面(武创通平台点击页面右上方“项目管理入口”进入),点击“推荐”,将项目提交至所在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在系统项目已办页面,项目状态显示为“待区局推荐”即申报完成。
(二)申报推荐
各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使用区局账号登录(市科创局官网(kjj.wuhan.gov.cn)—“用户登录”),对所属区申报技术交易补助的单位资料进行网上审核,于2024年6月20日前完成受理推荐。
(三)复审核定
市科创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核定技术合同类别及技术交易额,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申报资料校验及现场核查。
六、联系方式
补助政策咨询:武汉市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联系人:梅特,联系电话:65692182
系统技术咨询:武汉市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5870766
武汉市科技创新局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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