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专利申请行为,健全高效精准的排查机制,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持续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2〕7号)要求,省市场监管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申报工作,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荐上报全省精准管理名单。对列入名单的申请人,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减少非正常专利申请排查频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
(二)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生产能力和较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三)系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或示范企业、近3届中国专利奖获奖单位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促进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
(四)遵纪守法,自觉遵守专利法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近3年未被列入严重失信违法企业名单。
(五)自愿申请,承诺遵守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各项要求。
二、申请程序
(一)自愿申请。申请人自愿向所在地设区市(含平潭,下同)市场监管局提出申请,填写并提交《福建省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申请表》(见附件1),以及有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近三届中国专利奖、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的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二)市级审核。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组织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填写《xx市专利申请精准管理推荐名单表》(见附件2),连同获得推荐的企事业单位申请表一并报送省市场监管局。
(三)省级复核。省市场监管局对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提交的推荐名单进行复核后,上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并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公示情况,确定或调整我省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
三、管理和退出机制
(一)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要严格核查申请人条件,如实推荐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纳入我省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要加强对纳入名单申请人的日常指导和监督管理。
(二)纳入名单的申请人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确认存在非正常专利申请,或其他违反规范专利申请有关规定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其移出名单,并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置。被移出名单的申请人3年内不得申请纳入福建省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
(三)工作中需要调整、补充申请人的,由设区市市场监管局提出调整、补充建议,相关申请材料、证明文件一并报送省市场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复核上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
各设区市专利申请精准管理推荐名单请于2024年6月20日前报送省市场监管局。联系人:倪健,电话:0591-87806496。
附件:
1.福建省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申请表
2.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专利申请精准管理推荐名单的函(样例)
3.xx市专利申请精准管理推荐名单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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