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实施“苏质贷”小微企业贴息政策的通知》(苏财行〔2024〕7号)精神,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照“苏质贷”小微企业贴息申报条件,按照“先到先得、用完即止”的原则,对“苏质贷”各合作银行申报的贷款信息进行了专项审计。
现将2024年“苏质贷”小微企业贴息申报审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市场监管局财务审计处(通讯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107号龙江大厦,邮编:210036,电话:025-85537748)或省财政厅行政政法处(通讯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63号天目大厦,邮编:210024,电话:025-83633236)反映。
附件:2024年“苏质贷”小微企业贴息申报审计结果公示表.pdf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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