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关于深圳市宝安区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专项政策出台缓慢”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整改期间,区科技创新局按要求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细化落实产业集群培育工作,积极促进各产业集群发展。
(二)关于“项目申请指南未要求提交关键申请材料”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整改期间,区科技创新局修订完善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项目申请指南,明确要求企业存在名称变更情况的,须提供变更后的相关申请材料。
(三)关于“项目申请指南表述不明确”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整改期间,区科技创新局修改完善园区运营奖励项目申报条件的相关表述。
(四)关于“未明确存在重叠的奖补政策是否可叠加享受”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整改期间,区科技创新局修改完善项目申请指南,为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进联合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建设,明确企业申报的联合实验室项目可与企业研发投入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补贴项目叠加享受。
(五)关于“部分政策内容未落实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科技创新局认真落实区审计整改要求,在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深入研究项目实际情况,充分考量政策出台的可行性和执行的时效性。
(六)关于“部分资助和奖励项目未在办理时限内办结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整改期间,区科技创新局根据相关项目的实际情况,合理设定办理时限,同时加强项目计划和执行管理,加快项目核查审批,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资金及时兑现。
(七)关于“评委与参赛企业关系核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科技创新局认真落实区审计整改要求,加强对评委的核查,加强对评审过程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评审过程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
(八)关于“对部分不符合资质的企业进行奖补”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整改期间,区科技创新局及时向不符合资质的企业追回了资助款。已完成整改。
(九)关于“不符合参赛条件的企业成功获奖并申领落户奖励”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指出问题后,区科技创新局向企业追回了资助款。已完成整改。
二、其他关注事项
(一)个别国高企业实际经营活动停滞,培育效益低
根据区审计整改要求,区科技创新局加大对企业的走访调研和服务力度,加强中小微企业引导和培育,助推企业健康发展。
(二)个别政策存在企业骗补风险
审计整改期间,区科技创新局修订完善了宝安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奖励项目申请指南,明确了相关条件设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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