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全面提升我区知识产权综合实力,根据《关于印发<相城区质量品牌建设及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扶持政策(试行)>(修订版)的通知》(相政办〔2023〕111号)、《关于开展2023年度第一批知识产权资助资金申报的通知》(相市监〔2024〕13号)等文件要求,经企业(个人)自主申报、所属板块审核、区级审核、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审查等程序,现将2023年度第一批知识产权资助资金拟奖励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20日
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苏州市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署名,并提供联系电话。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知识产权保护与发展科 0512-66183011;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阳澄湖东路8号行政中心内13号楼)
附件:2023年度第一批知识产权资助资金拟奖励名单
苏州市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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