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经信笺〔2024〕665号
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信部门:
根据工信部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第一批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2024年第6号公告)的企业公告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动自行车企业自愿提出公告申请,如实填报《电动自行车企业规范公告申请书》(见附件1),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纸质材料一式2份,电子版刻录光盘1份)一起报送所在地经信部门。
二、各地经信部门汇总本地申报企业名单和相关材料后,于6月7日前报宁波市经信局消费品工业处,联系人,徐财灵,联系电话:89186427,18395882166。
附件:1.电动自行车企业规范公告申请汇总表
2.电动自行车企业规范公告申请书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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