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4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已完成立项评审与自治区科技厅科技计划管理委员会审议。根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3〕276号)要求,现对拟支持的企业项目进行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拟立项项目的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等公示内容存在异议的,均可向自治区科技厅资源配置与管理处书面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科技厅资源配置与管理处电话:0991-3836149
诚信监督电话:0991-3652231
纪检监察电话:0991-3838558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科学一街353号
邮政编码:830011
自治区科技厅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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