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大鹏新区知识产权工作,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鹏办规〔2023〕9号)及《深圳市大鹏新区关于加强科技研发促进技术创新的若干措施》(深鹏办规〔2023〕15号)等文件精神,从即日起至2024年5月17日开展2024年第一批知识产权项目申报受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申报范围为2022年度符合《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大鹏新区关于加强科技研发促进技术创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鹏办规〔2023〕15号)的知识产权项目。受财政下达年度资金预算控制,本次支持项目有数量限制。我局视申报情况对资助(或奖励)金额和拨付进度等进行统一调整,申报单位应无条件同意调整结果。
二、请申报单位按申报指南要求制作书面申报材料,于5月17日前将书面申报材料报送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鹏监管局二办(地址: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延安路9号),联系电话:0755-84204332。
三、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鹏监管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理资金申报事宜,受理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假借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鹏监管局及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举报,举报电话:0755-84204332。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2.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大鹏新区关于加强科技研发促进技术创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鹏办规〔2023〕15号)
3.2024年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知识产权项目申报指南及申请书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鹏监管局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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