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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连云港南北结对帮扶合作2024年重点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14日 09:26:25 发布部门: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收藏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无锡连云港南北结对帮扶合作2024年重点工作计划》已经市十五届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无锡连云港南北结对帮扶合作2024年重点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南北结对帮扶合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22〕13号)精神,结合省南北结对帮扶合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南北结对帮扶合作2024年度工作要点》的工作要求,现提出无锡连云港南北结对帮扶合作2024年重点工作计划。具体如下:

  一、统筹开展两市帮扶合作

  1. 两市政府签订南北结对帮扶合作2024年度协议。(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完成时间:5月底前)

  2. 对口县区签订2024年度帮扶合作协议。〔责任单位: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赣榆区、海州区(连云港高新区)、连云区,完成时间:5月底前〕

  3. 举办南北结对帮扶合作工作干部培训班(无锡)。(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完成时间:6月底前)

  4. 会同无锡市发改委联合印发2024年度无锡连云港南北结对帮扶合作资金支持项目计划。(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完成时间:4月底前)

  5. 推进成立连云港市无锡商会,开展两地商会产业合作交流对接等活动。(责任单位:市工商联、市民政局,完成时间:10月底前)

  6. 市级层面落实月度例会、季度交流、半年总结、年度考核,扎实做好帮扶合作年度工作推进。(责任单位:无锡工作队,完成时间:12月底前)

  7. 进一步完善两市工作推进机制,聚力推动“2+1”产业园区共建,推进延伸“3+X”县乡(镇)结对,拓展深化“6+N”帮扶合作领域,注重培育典型案例,每个领域至少形成1项亮点工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交通局、市文广旅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完成时间:12月底前)

  8. 根据省有关部门的工作要点,全面完成工作任务和考核事项,努力扩大南北结对帮扶合作成效,力争在省专项考核中位于前列。(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文广旅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等,完成时间:12月底前)

  二、推进产业园区合作共建

  1. 无锡连云港工业园区完成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复,多规融合落地。〔责任单位:无锡连云港工业园区、海州区(连云港高新区),完成时间:12月底前〕

  2. 借鉴无锡有关园区双碳实践做法,布局光伏建筑屋顶、共享储能、综合能效管理系统、产业园区新基建等,开展绿色低碳示范园区建设。(责任单位:无锡连云港工业园区,完成时间:12月底前)

  3. 无锡连云港工业园区内公共基础设施和产业载体完成投资3亿元以上。启动道路建设及管线改扩建,2条续建道路竣工通车。〔责任单位:无锡连云港工业园区、海州区(连云港高新区),完成时间:12月底前〕

  4. 无锡连云港工业园区举办产业对接交流活动2次以上,引进亿元以上项目不少于8个。(责任单位:无锡连云港工业园区,完成时间:12月底前)

  5. 无锡连云港工业园区盘活现有土地资源100亩,利用空置厂房3万平方米以上,建设高标准厂房15万平方米。(责任单位:无锡连云港工业园区,完成时间:12月底前)

  6. 江阴灌云工业园区机构设置及人员全面到位,推进协议履行和共建工作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单位:灌云县,完成时间:6月底前)

  7. 江阴灌云工业园区年内引进落地不少于5个投资过亿元主导产业项目。加快完善设施配套,启动标准厂房建设。强化对接,举办江阴灌云产业集中推介交流活动1次。(责任单位:灌云县,完成时间:12月底前)

  8. 江阴灌云工业园区积极组织企业申报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工程研究中心、省智能制造示范车间。(责任单位:灌云县,完成时间:12月底前)

  9. 惠榆新兴产业合作园年内开工建设惠榆科创园,完成污水处理厂建设。(责任单位:赣榆区,完成时间:12月底前)

  10. 惠榆新兴产业合作园年内引进落地3个亿元以上产业项目。(责任单位:赣榆区,完成时间:12月底前)

  11. 共建园区按照省里的考核评估办法,开展相关基础设施和公共平台的投入、产业项目的招引建设等工作,建立园区统计监测工作机制,落实建设发展成效,探索创新型做法举措,实现生态绿色安全发展。〔责任单位:无锡连云港工业园区、海州区(连云港高新区)、灌云县,完成时间:12月底前〕

  三、落实结对县区重点帮扶合作

  1. 编排2024年度重点帮扶县帮扶合作资金支持项目建设计划。(责任单位: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完成时间:4月底前)

  2.落细落实12对重点乡镇结对合作,推进相关经济薄弱村结对帮扶工作。(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赣榆区、连云区,完成时间:9月底前)

  3. 按照实施进度要求,全面完成年度资金支持项目建设任务。(责任单位: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完成时间:12月底前)

  4. 推进完成省、市有关部门部署的六大领域帮扶合作工作任务。(责任单位: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赣榆区、海州区〈连云港高新区〉、连云区,完成时间:12月底前)

  5.依托傲伦达科技、威孚环保新材料等项目,推动成立无锡(灌南)新材料产业园。(责任单位:灌南县,完成时间:12月底)

  6. 推动盘活汇联铝业公司资产,筹划建立汇联新材料产业园。(责任单位:赣榆区,完成时间:12月底)

  四、开展六大领域帮扶合作

  (一)深化产业领域帮扶合作。

  1. 组织无锡、连云港两地企业家共同赴名校培训交流,为两地企业家提供交流学习、共谋发展的平台。(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完成时间:7月底前)

  2. 组织我市企业到无锡市开展产业对接交流,举办产业对接交流活动2次以上,推动双方工业企业深入交流、互动合作。(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完成时间:10月底前)

  3. 推动产业人才服务机构交流对接。加强两市产业人才培训机构之间的互动交流,通过交流指导与考察学习,促进两市人才服务机构深入交流互动,增强推动两市产业发展的能力。(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完成时间:10月底前)

  4. 在无锡市组织开展“无锡连云港联合招商中心+无锡连云港工业园区、江阴灌云工业园区、惠榆新兴产业合作园等”的连云港(无锡)招商推介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完成时间:11月底前)

  5. 在无锡举办连云港市粮食推介会等活动,提供粮食产销供求信息,推动两地粮食产销和应急保供合作,促进粮源合理流动,实现产区销区优势互补。(责任单位:市粮储局,完成时间:10月底前)

  6. 组织县区、企业赴无锡市参加世界物联网大会、新能源大会、生物医药大会。(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完成时间:12月底前)

  7. 持续稳定开行接续班列,稳定运营“无锡-连云港-中亚”精品线路,连云港在计划安排方面给予保障和支持,无锡在班列货源方面做好组织与落实工作,推动国际班列更高水平发展,持续深化连云港港与江阴港合作。(责任单位:市交通局、港口控股集团,完成时间:12月底前)

  8. 持续开展“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合作,在进行生猪生产保供合作的同时,两市农业龙头企业在黑猪保种、生猪、肉鸡、生鲜乳、鹌鹑等深加工产业加强合作。在无锡办班开展300人次以上高素质农民培训。(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相关县区,完成时间:12月底前)

  9. 继续加强农产品展销对接交流合作,组织本市名特优农产品企业参加对方农业展会活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相关县区,完成时间:12月底前)

  (二)深化科技领域帮扶合作。

  1. 加快科创飞地建设。以重点产业链发展需求为切入点建设科创飞地,力争引进科技类项目或企业10家以上。制定补助资金使用方案,确保资金全部用于企业孵化、人才引进培养、联合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等科技服务,并购买苏南方科技服务,加强无锡连云港创新协同。(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相关县区,完成时间:12月底前)

  2. 深化江南大学国家技术转移中心连云港分中心建设,围绕技术服务、成果转化、研发机构建设等方面深化产学研合作,建立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与高校紧密合作的产学研实体,提升重点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完成时间:12月底前)

  3. 加快推进太湖实验室连云港中心建设,力争深远海装备海上科学试验设施纳入全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预研,实现招引各类人才达120人,产出科技成果15项以上,推动科技成果在我市转移转化。7000吨级深远海绿色智能技术试验船年内下水,1500吨级中尺度试验船停靠我市并开展海试,开展试验与保障基地选址工作。(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完成时间:12月底前)

  (三)深化教育领域帮扶合作。

  1. 深度推进挂职跟岗工作。提升挂职跟岗针对性、有效性。2024年度全市挂职跟岗人员不少于100人。以挂职跟岗为载体,拓展交流学习广度,组织无锡专家来连开展学科建设交流研讨活动不少于10场。(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完成时间:12月底前)

  2. 持续推进“双导师”项目。加强10个“双导师”团队和无锡市的双向交流,继续注重“请进来”,突出做好“走出去”,各团队年度组织与无锡团队交流共建活动不少于2次,组织团队成员赴无锡学习交流不少于2次。加强对各县区与无锡结对县区名师工作室建设指导工作。(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完成时间:12月底前)

  3. 高质量加强校长工作站建设。科学制定3个校长工作站年度建设方案,各工作站年度组织建设活动不少于3次,各工作站每年举行专题性研讨或沙龙不少于1次。(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完成时间:12月底前)

  4. 持续深化“锡慧云海”智慧教育云平台互通共享。联合开展优质教育教学资源扩充建设,增加“寒假专栏”“暑假专栏”“云码云学”等模块,开发建设“虚拟艺术馆”,制作1000节以上精品微课,更好满足师生个性化学习需求。(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完成时间:12月底前)

  5. 开发“微直播”系统。扎实推进信息技术融合学科课堂教学,助推数字教育改革,通过该系统实现师生信息素养实践活动、信息化优质课比赛等活动“微直播”,提升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水平,信息化赋能教育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完成时间:12月底前)

  (四)深化医疗卫生领域帮扶合作。

  1. 衔接无锡方面持续帮扶推进我市县级医院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等五大中心建设,提升危急重症患者救治能力,争创省级重点专科。帮扶推进灌南县第一人民医院转设三级医院。(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完成时间:12月底前)

  2. 加强我市县级疾控机构对口帮扶,完成10人次人员交流培训。加强疾控机构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建设,东海县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复审。争取对口帮扶项目,灌云县引进疾病防控或疫苗临床等项目。积极探索顺畅高效的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完成时间:12月底前)

  3. 继续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老年妇幼健康能力、中医特色专科能力等方面加强帮扶合作。进一步帮助提升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特色诊疗服务能力,力争建成6个五级中医馆;通过安排开展培训交流、开设工作室等方式,帮助县级医院争创省级重点专科。(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完成时间:12月底前)

  4. 对重点帮扶片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能力建设加大支持力度,提高基层医疗卫生人员技术水平;针对县区妇幼保健机构、基层妇儿保人员分层分类开展培训,安排两市老年科人员进行培训和代教,帮助提升老年、妇幼等方面的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完成时间:12月底前)

  5. 继续推出异地就医“便民”新举措,在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互认、建立药品集采联合体、对锡连两市药企创新药品纳入目录提供便利等方面探索实施可能。(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完成时间:12月底前)

  (五)深化文旅康养领域帮扶合作。

  1. 加强两地文化交流合作。推动两地市属文艺院团交流合作,联合创排舞台艺术精品2项。支持两地图书馆、美术馆策划举办各类展览,充分展示各自城市的文化特质。(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完成时间:6月底前)

  2. 支持旅游宣传推广。组织在无锡开展连云港文化旅游宣传推广工作,借助无锡市宣传推广平台资源,宣传连云港市文旅,双方加强新媒体宣传合作,进一步提高连云港文旅品牌知名度。(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完成时间:6月底前)

  3. 支持文旅产业发展。无锡依托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经验,指导、支持推动我市该项工作创建;邀请无锡灵山文旅集团等重点文旅集团(不少于3家)来连考察指导我市文旅产业发展,促进两地文旅合作。(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完成时间:6月底前)

  4. 加强文旅人才培养。支持南北两地艺院团等文旅行业实施人才共建计划,优选我市文旅行政部门、文旅集团、高等级景区(度假区)、艺术院校等人才到无锡挂职、跟班学习,培养文旅人才队伍。(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完成时间:6月底前)

  5. 做好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帮扶。协调无锡继续安排力量,帮助我市县区进行养老服务设施硬件建设,提升养老服务能力;无锡市高水平养老机构继续分别挂钩、指导我市龙头养老机构,帮助提升本地机构的运营能力和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完成时间:12月底前)

  6. 继续给予康养人才培养方面帮扶。我市养老机构继续选派管理人员、护理人员到无锡市养老机构跟班学习,无锡市安排养老服务专家到我市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两地民政局联合组织召开养老服务研讨会,提高我市社会各界对养老工作的认知水平。(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完成时间:12月底前)

  7. 加强康养产业转移和品牌培育帮扶。衔接无锡市组织当地优秀品牌连锁养老服务企业来我市考察洽谈,探索共建异地康养项目,推进我市养老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完成时间:12月底前)

  (六)深化人力资源领域帮扶合作。

  1. 加强深层次劳务协作。进一步深化劳务协作、产业园区和劳务基地合作、人岗精准对接服务等机制建设,推进劳务协作就业服务站提供公共就业服务。常态化开展企业网络招聘会、直播招聘会,支持对口帮扶县区举办专场招聘会或招聘夜市,多渠道多层面推动劳动力转移就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完成时间:12月底前)

  2. 开展全方位人才交流。常态化开展人才信息资源共享,继续推进人才招引联动、人才创新创业交流,开展无锡连云港专家行和创业导师连云港行等活动,推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合作交流,支持无锡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在连设立分支机构。(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完成时间:12月底前)

  3. 推进高水平技能合作。持续推进技工院校结对合作、校企合作、技能提升培训,加强职业技能竞赛技术交流合作,引导技工院校在师资培养、专业建设等方面深化合作交流。(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完成时间:12月底前)

  4. 落实“一卡通”同城待遇。积极配合无锡相关部门,持续推动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深化交通互乘、旅游观光、文化体验“同城待遇”。(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文广旅局、市人社局,完成时间:12月底前)

 

(责任编辑:chaifeier)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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