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决策部署,推进落实《太原市加快建设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2024年行动计划》(并人社函〔2024〕54号),根据《关于印发〈太原市扶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发展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并人社发〔2023〕78号)相关精神,我局将于近期组织开展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以《太原市扶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发展若干意见(试行)》第四条“设立分园应具备的条件”为准。
二、申报材料
(一)产业园所在地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函件;
(二)《太原市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评估认定审批表》;
(三)其它相关材料,主要包括:
1、园区建设可行性论证报告和建设发展规划;
2、园区建设管理和运营情况;
3、地方扶持政策;
4、园区入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情况(主要包括机构名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备案凭证及经营情况佐证材料等)。
三、有关要求
各县(市、区)人社局务必于5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报我局,我局将组织开展审核认定工作。
联系人:市人社局事业市场科 李德芳
联系电话:0351-4030390 18635170220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1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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