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宣传教育文体旅游办、松山湖宣传教育文体旅游局、滨海湾综合办公室:
为推进文化强市建设,加快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东莞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东府办〔2022〕28号)有关要求,我局制定了《2024年东莞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文化产业类)申报指南》。现就开展2024年东莞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文化产业类)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广泛发动宣传,认真做好组织工作,按照《申报指南》明确的申报范围以及申报条件等,主动指导相关单位(企业、项目)进行申报。
(二)各单位要严格审核申报单位提供的材料,对申报材料进行核查并加具意见,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请于5月30日前将装订成册的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和盖章PDF版申报材料报送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产业发展科(联系人:黄娜,联系电话:22837009)。
特此通知。
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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