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局《关于开展第三批上海市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经各单位自主申报、专家评审及市知识产权局局长办公会审议,拟认定上海政法学院、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上海现代服务业联合会、东方品牌文化发展促进中心6家单位为第三批上海市知识产权培训基地,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5月11日至5月17日,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与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处联系。
联系人:周佳铭
电话:021-23170435
邮箱:jmzhou@zscqj.shanghai.gov.cn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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