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厅直属各单位:
文化和旅游部近日下发了《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按通知要求,省文化和旅游厅现面向全省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年度重点支持文化数字化、现代舞台艺术、智能公共文化服务、沉浸式文化和旅游、文化和旅游装备设备等领域的科技创新,支持开展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技术集成应用创新,支持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科技成果向行业转移转化,推动新业态、新模式等创新发展。所申报项目应以文化和旅游发展中重要现实需求为导向,科技含量高,创新性强,应用前景广阔、示范引领效果好。
二、申报资格
(一)申报单位应为2023年1月1日前在江苏省内登记注册的企事业法人单位,科研组织能力较强,运行管理规范。申报单位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1969年1月1日后出生,须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不含合作单位)在职人员。
(三)申报项目应明确项目目标、主要内容、组织实施思路及工作进度安排,科学设置考核指标。项目实施周期为1-2年。
(四)申报项目应具有前期工作基础,已完成可行性研究。不支持已完成项目。申报项目须有自筹配套资金。
三、有关说明
(一)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受理省内申报项目,择优向文化和旅游部推荐。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组织本区域内项目申报,并审核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等内容。
厅直属单位、省属企事业单位在对申报项目审核后,可直接向省文化和旅游厅申报。
(二)鼓励联合申报,鼓励“产学研用”各类创新主体协同创新。联合申报须有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人和时间,加盖单位公章。
(三)项目申报单位应认真阅读《2024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实施方案》,如实填写《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申报书》(1式2份)加盖单位公章后,报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申报书中推荐部门统一为: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四)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收集汇总本辖区申报项目,对项目进行审核后,填写《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推荐汇总表》,于5月31日前将申报书、汇总表邮寄至省文化和旅游厅。电子版材料(可编辑版本及含公章的扫描版本)同步发送到指定邮箱。实施方案、申报书、汇总表可在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厅直属单位、省属企事业单位按上述要求,直接向省文化和旅游厅报送2份项目申报书。
联系人及电话:李革 025-87798847
邮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龙蟠里9号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科技教育处
邮 箱:whtkcc@126.com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5月9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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