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东莞滨海湾国际开放创新创业社区项目入驻管理及扶持办法》(东科〔2023〕39号),现组织开展2024年第一批滨海湾国际开放创新创业社区(以下简称“社区”)政策项目申报、受理和审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本批次项目申报于2024年5月30日截止受理。
二、申报对象
入驻社区的科技型企业项目、科技服务项目。
三、申报项目
本批次申报项目为科技型项目及科技服务项目入驻租金补贴、技术服务补贴。
四、补贴时段
(一)租金补贴:本批次拟对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产生的租金进行补贴。
(二)技术服务补贴:本批次拟对2023年立项并已取得技术合同登记证明、交易费用发票的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合同进行补贴。
五、申报材料与要求
详见附件2、3。
六、申报流程与注意事项
(一)提交材料。申报单位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彩色扫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HWjjkjjrj@dg.gov.cn),经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提交至东莞市滨海湾湾区一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由东莞市滨海湾湾区一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统一汇总提交至东莞滨海湾新区管委会经济科技金融局处。
(二)材料审核。由东莞滨海湾新区管委会经济科技金融局对相关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认,如需更正或补充的,申报单位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对于申报材料符合申报要求的,经社区现场指挥部、东莞滨海湾新区管委会审核后,核定补贴资格和额度。
(三)拟资助公示。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由东莞滨海湾新区管委会对拟资助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资金拨付。东莞滨海湾新区管委会根据公示完成后的资助名单将补贴资金依程序拨付至申报单位。
七、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申报材料接收人:东莞市滨海湾湾区一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招商策划部李琴,0769-26889688;
申报材料初审负责人:东莞滨海湾新区管委会经济科技金融局黎曼思,0769-26889222。
特此通知。
东莞滨海湾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5月8日
附件1: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东莞滨海湾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东莞滨海湾国际开放创新创业社区项目入驻管理及扶持办法》的通知(东科〔2023〕39号).pdf
附件2:2024年第一批租金补助申报指南.doc
附件3:2024年第一批技术服务补助申报指南.doc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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