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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第三批昌平区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免申即享”“达标即享”政策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11日 09:49:24 发布部门:昌平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收藏

  各相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第三批昌平区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免申即享”“达标即享”政策清单予以公布,第三批清单包括“免申即享”政策1条、“达标即享”政策5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免申即享”项目

  按照“无需申请即可兑现”原则,将《昌平区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支持办法》中第十条政策条款即“小升规”纳入“免申即享”政策适用范围,符合条件的企业无需提报材料即可享受政策支持。

  二、“达标即享”项目

  按照“符合要求即可兑现”原则,针对达到“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或‘育新企业’主导制定相关标准、高新技术企业或‘育新企业’科学技术奖项奖励、高新技术企业或‘育新企业’知识产权示范试点资质奖励、高新技术企业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奖励”等政策标准的企业,采用线上申报的方式,通过区科委“昌平区科技创新资源信息服务平台”线上提交,申报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由政策主责单位回复审核意见。

  三、“达标即享”申报材料

  (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

  1.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证时间为2023年;

  2.新入区的高新技术企业,于2023年1月1日-2024年5月31日在昌平区登记注册,完成税务登记,并将统计关系迁入昌平区;

  3.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满后,于2023年再次申请获得资格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4.昌平区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支持资金申报表、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奖励申报表(企业在系统完成申报信息填报后,由系统自动生成,企业确认申报信息无误后,下载打印加盖公章后上传系统);

  5.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6.研究开发费用证明资料。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提供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能反映2022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2023年新入区的高新技术企业,提供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完整版)或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能反映2022年度研发投入的专项审计报告;2024年新入区的高新技术企业,提供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完整版)或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能反映2023年度研发投入的专项审计报告;

  7.承诺函。

  (二)高新技术企业或“育新企业”主导制定相关标准

  1.申报单位为高新技术企业或“育新企业”;

  2.申报单位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省级地方标准,且相关标准公布时间为2023年;

  3.申报单位应为相关标准起草单位中除高校、科研院所外排名前两位的单位;

  4.昌平区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支持资金申报表、标准制定奖励项目申报表(企业在系统完成申报信息填报后,由系统自动生成,企业确认申报信息无误后,下载打印加盖公章后上传系统);

  5.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或育新企业入库编码;

  6.国际标准公布的支撑材料,包括:国际标准正式公布文本、国际标准化组织国内对口单位(或分支机构)出具的证明函或国际标准化组织网站公示截图(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7.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公布的支撑材料,包括:标准的发布公告及标准正式文本;

  8.承诺函。

  (三)高新技术企业或“育新企业”科学技术奖项奖励

  1.申报单位为高新技术企业或“育新企业”;

  2.申报单位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北京市科学技术奖中国专利奖北京市发明专利奖,且证书日期在2023年;

  3.在获得该奖项的所有完成单位中,申报单位应为除高校、科研院所外排名前两位的完成单位;

  4.昌平区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支持资金申报表、科学技术奖项奖励项目申报表(企业在系统完成申报信息填报后,由系统自动生成,企业确认申报信息无误后,下载打印加盖公章后上传系统);

  5.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或育新企业入库编码;

  6.科学技术奖项获奖证书;

  7.承诺函。

  (四)高新技术企业或“育新企业”知识产权示范试点资质奖励

  1.申报单位应为高新技术企业或“育新企业”;

  2.首次获得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北京市知识产权优势单位、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单位资质认定,且证书发证日期在2023年;

  3.昌平区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支持资金申报表、知识产权示范试点资质奖励项目申报表(企业在系统完成申报信息填报后,由系统自动生成,企业确认申报信息无误后,下载打印加盖公章后上传系统);

  4.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或育新企业入库编码;

  5.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北京市知识产权优势单位、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单位资质认定证书;

  6.承诺函。

  (五)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奖励

  1.申报单位为高新技术企业;

  2.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时间在2023年(以证书为准);

  3.昌平区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支持资金申报表、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奖励申报表(企业在系统完成申报信息填报后,由系统自动生成,企业确认申报信息无误后,下载打印加盖公章后上传系统);

  4.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5.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证书;

  6.承诺函。

  四、受理方式

  1.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

  下午13:30-17:00。

  2.受理形式:采用线上申报的方式。申报路径1:访问“昌平区科技创新资源信息服务平台”(网址:www.cpkjcg.cn),点击“资料申报”中的“高新技术企业支持政策申报”进入申报系统;申报路径2:访问“昌平高新技术企业运行监测及信息服务平台”(网址:www.cpgxzc.cn),企业在该系统完成注册并登录后进行申报(已经在昌平区科技创新资源信息服务平台注册过的用户,可以直接用昌平区科技创新资源信息服务平台账号登录)。

  3.咨询电话:010-80103635、69745035(区科委)

  特此通知。

  北京市昌平区投资 北京市昌平区

  促进服务中心 财政局

  北京市昌平区政务 北京市昌平区

  服务管理局学技术委员会

  2024年5月8日

 

附件下载
关于公布第三批昌平区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免申即享”“达标即享”政策清单的通知.pdf
(责任编辑:chaifeier)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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