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香港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机构执业备案管理办法》(深前海规〔2023〕5号)要求,现对以下香港专业机构进行备案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15日)。如有异议,请于本公示截止日期前反馈至我局。
联系电话:0755-88105488
联系邮箱:szqhbasq@qh.sz.gov.cn
序号 |
机构名称 |
商业登记号 |
变更事项 |
1 |
金城营造有限公司 |
08189341 |
备案证书(备案编号:QHJG-2021-0016):申请前海备案执业资格由“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不含给水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资质、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调整为“建筑机电安装专业承包企业三级资质、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4年5月10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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