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开拓国际市场、进口贴息、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综合评价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3〕171号)等文件要求,经组织评审,并依据下达预算额,我局拟定了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进口贴息项目进口基地类资金安排方案,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9日—5月15日。
若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向广州市商务局反映。单位意见加盖公章,个人意见请署名真实,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具体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和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将不予受理。该公示资金计划不是最终下达资金计划,不作为相关单位获得资金扶持的依据。
附件: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进口贴息项目进口基地类资金安排表(拟)
广州市商务局
2024年5月8日
(联系人:林岚,电话:81096078,电子邮箱: linlan@gz.gov.cn)
附件
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进口贴息项目进口基地类资金安排表(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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