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局: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期印发了《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4〕23号)(以下简称《通知》),拟在全国地级市及以上城市组织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为推动我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拟申报试点城市应为企业基础条件好、改造潜力大、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切实可行、示范带动性强,支持中小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的地级城市。我省拟推荐1个试点城市。
二、方案编制
拟申报试点城市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开展申报工作,编制本地区《2024 年 XX 省 XX 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实施方案》(模板见《通知》附件1),编写《实施方案》过程中,一定要结合工信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的《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实施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的要求进行。试点城市应将本地区制造业关键领域的中小企业作为数字化转型试点的重点方向,可在重点行业领域(见《通知》附件2)中进一步确定具体细分行业开展试点;选择处于产业链关键环节的中小企业作为本次数字化改造的重点对象,优先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规上工业中小企业纳入改造范围。
三、工作要求
(一)有申报意愿的试点城市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按《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吃透《通知》《指南》精神,抓好落实。要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确定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联系人各1名,填报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联系回执表,加盖公章后,于5月10日前分别报送省工信厅及省财政厅。
(二)《2024 年 XX 省 XX 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实施方案》由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和PDF版(光盘刻录)各一式两份于2024年5月25日前上报省工信厅、省财政厅,PDF扫描版发送于指定邮箱,同时上报可编辑word版。
联系人:省工信厅 白泽林 17636165124
省财政厅 师 宇 18335193830
邮 箱:省工信厅 sjfwtxc@163.com
省财政厅 ljw13834529944@163.com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西省财政厅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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